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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财政经济学院“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供稿人:  责任编辑:王花球  2016-05-20  点击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十届纪委八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损害师生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和查处力度,维护师生切身利益和学院发展稳定大局,根据《湖南省教育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湘教发[2016]15号)的文件精神和学院实际,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雁过拔毛式问题专项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中央纪委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着力快查严处典型问题,建立健全管用有效的长效机制,按照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办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出台一批制度规范”的目标要求,确保党的十八大以来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涉纪上访问题得到有效化解,腐败问题明显减少。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对象。重点整治学校所属部门存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党员干部、工作人员。

(二)重点问题。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整治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教育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着力整治惠民补贴资金账户和拨付管理不规范,补助资金发放不及时问题,严肃查处滞留、截留、挪用、套取惠民补贴等违纪违规行为。

2.整治违规招生及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各种违规招生、办学及其乱收费,违规转学、转专业、重修、补修收费行为。整治无办学许可和超计划招收、高校联合或委托中介机构办班、未经批准异地举办学历教育、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并收费等行为。集中整治以中外合作办学为名乱收费。

3.整治部门工作人员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各部门工作人员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本工作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6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4月下旬)

1.成立机构。学校成立湖南财政经济学院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协调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班子成员及党政办、财务处、学生处、教务处、招生就业指导处、继续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后勤处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纪检监察室,纪委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

2.制定方案。学校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3.上报备案。学校将工作机构成立情况和具体实施方案上报省教育系统专项整治办备案。

(二)清理核查(4月下旬-8月)

各部门按照纪委协调、部门负责、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在全校开展各类惠民资金大清理、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

1.全面自查。各部门在分管(联系)校领导的领导下,按照工作职责、专项整治方案及自查任务分解表,组织本部门在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等方面全面开展问题清理排查。自查书面材料由分管(联系)校领导把关,部门党政负责人签字背书、加盖部门印章后,于7月10日前报专项整治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问题核查。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对全面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3.汇总分析。按要求对全面自查、问题核查等相关工作情况、数据按月进行汇总分析、上报。

(三)督查问责(9-10月)

1.重点督办。学校专项整治办根据收集的问题和线索,对重点部门和重点人员开展督办、查办。

2.问责追究。对问题严重、工作不实的部门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和通报处理。

(四)总结规范(11-12月)

1.整章建制。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分析整改,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

2.全面总结。各部门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形成书面总结并签字背书报学院专项整治办(12月2日前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结合部门实际,加强领导、细化方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同时,学院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

(二)加强协调配合。要建立健全专项整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委的关键作用和纪委的监督执纪作用。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与学院党委、纪委的沟通对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按照本级受理、同级移送、上级交办等类别进行逐件登记,实行动态监督监察和管理,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调度、通报制度,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报告、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调度,重要情况随时报告、通报和调度。加大对重点问题突出、工作被动等部门现场调度和督促指导力度。加强教育引导和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实行快查快结。学校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严格遵守纪律审查时限规定,对简易案件的调查处理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对涉及非党员、非国家工作人员的有关违法犯罪问题,及时协调公安、检察机关查办。

(四)注重整治实效。学校纪委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零容忍,收到反映就核实,发现问题就查处,通过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等措施,形成有力震慑,确保实现专项整治预期目标。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只要逾越了纪律红线,就要严肃处理到位,绝不搞法不责众、纪外容情。严肃责任追究,对整治不到位、工作走过场,存在严重腐败问题不报告不查处,以及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腐败问题的,严肃追究部门的有关责任。

 

附件1:“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2:湖南财政经济学院“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

        查任务分解表



 


            中国共产党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委员会    

                  201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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