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一)根据学校发展定位,认真执行学校建设和后勤保障计划,不断完善学校后勤保障管理制度。

(二)负责协调和处理学校后勤保障体系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和协助做好雷锋校区后勤保障工作。

(三)按合同规定条款监管物业公司、食堂托管方、维修承包方、热水公司履行合同。

(四)对校内出租门店、场地进行日常管理。

(五)负责学校“爱卫”日常工作,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协助保卫部做好综合治理工作。

(六)负责学校师生员工基本问诊及转诊、传染病宣传、预防工作、卫生健康教育宣传、学生体检、大型活动的基本医疗保障等工作。

(七)负责水电供应和节能降耗工作;负责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信息填报;负责学校土地、道路、围墙、运动场地、楼宇以及临时设施的维修和改造工作。

(八)做好学校后勤保障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负责做好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十)负责抓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消防综合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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