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一教学楼及实验楼墙体粉刷工程
二、工程概况
1.该项目位于长沙市金星大道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内。
2.工程内容:一教学楼及实验楼墙体粉刷工程内容大概有室内粉刷、油漆、吊扇清洁等,投标报价按工程量预估表进行,实际以投标人现场勘探的量为准(含可能的清单漏项项目),该风险由投标人承担,在报价时要充分考虑且包含清洁及垃圾向校外清运费用。详细资料见附件 。
3.本项目质保期为1年。
三、工程预算
上限值280000.00元
四、工期及质量要求
1.工期要求:2017年8月26日前完工竣工验收
2.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五、现场勘探
各投标人报名后自行现场勘探,联系电话0731-88811134 13787019374周老师。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或者具有装修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
3.投标人至少在二年内从事过相同或类似的业绩,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5.投标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携带以上资料于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办公楼513房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8月4日下午5:00止。
七、评标办法
不投标底,设投标上限值,超过投标上限值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根据所有有效投标人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报价最接近算术平均值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出现2家及以上最接近算术平均值的报价单位,则对相关投标人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最终中标单位。
下列三种情况任一种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预算上限值的为无效投标;
2.报价低于所有投标人有效报价的算术均值80%的为无效投标;
3.报价超过所有投标人有效报价的算术均值120%的为无效投标。
八、付款方式
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合同总价95%,余款5%作为质保金,质量保证金自保修期(1年)满后无息付清。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现金20000元,开标现场缴纳,中标者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金,待项目完工后无息返还,中标弃标者投标保证金不退并列入招标投标单位黑名单;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现场当场退还。
十、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截止日期:2017年8月5日上午9:00
投标截止地点:办公楼520会议室
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要求一正二副(文件格式自编)
联系电话:0731-88811599 刘老师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