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拟对社科三阅览室书架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与。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投标文件组成附件1、附件2),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请注明是三证合一或者五证合一)。
(三)以上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指的近三个月是指: 2018年7月至10月份的任意连续三个月。
(四)特定资格条件: 无。
(五)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
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二、技术要求
(一)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二)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三)整体项目质保期叁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三、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资料
投标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个人有效证件。
四、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18年11月26日--2018年11月28日止(上午8:00-下午5:00)。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9日(星期四)上午9:30
(二)开标地点: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办公楼五楼520会议室。
六、报名地点及联系人电话
报名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二路139号,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办公楼五楼509室。
联系人:易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811599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