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湖南财政经济学院财苑一食堂维修改造工程
二、工程概况:
1、该项目位于长沙市枫林二路139号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内校本部;
2、维修工程内容:墙面修补、粉刷,灯具更换,零星维修(详见附件);
3、本项目工程采用包工包料,总价包干的方式完成项目,不增加任何变更签证;
4、本项目保修期:1年
三、工程预算:上限值人民币100000.00元
四、工期及质量要求:
1、工期要求:2017年8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
2、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3、工程量:实际工程量以投标人现场勘探的量为准(含可能的清单漏项项目),该风险由投标人承担,在报价时要充分考虑且包含清洁及垃圾向校外清运费用。
五、现场勘探:各投标人成功报名后联系本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勘探,联系电话13487316163谢老师。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4、投标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单位等级证书等有效证件至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办公楼513房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8月16日下午5:00止;
5、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参与本项目开标,否则为无效投标。
七、评标办法:不设标底,设投标上限值,超过投标上限值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根据所有有效投标人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报价最接近算术平均值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出现2家及以上最接近算术平均值的报价单位,则对相关投标人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最终中标单位。
备注:下列三种情况任一种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预算上限值的为无效投标;
2、报价低于所有投标人有效报价的算术均值80%的为无效投标;
3、报价超过所有投标人有效报价的算术均值120%的为无效投标。
八、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凭正规有效发票支付合同总价95%, 余款5%作为质保金,质量保证金自保修期满后(1年)无息付清。
九、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现金10000元,开标现场缴纳,中标者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金,待项目完工后无息返还,中标弃标者投标保证金不退并列入招标投标单位黑名单;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现场当场退还。
十、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截止日期:2017年8月17日下午3:00,
投标截止地点:办公楼520会议室,
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要求一正二副(文件格式自编)
联系电话:0731-88811599 刘老师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