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仪器设备和家具管理,维护资产安全,根据《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仪器设备、家具管理实施细则》(湖财校发〔2023〕124号)规定,请各单位组织清理因调动、离退休或其他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人员名下的资产,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前期工作
资产管理处对系统数据进行分类汇总,将使用人名单、资产数、现属单位(或去向)进行数据分析,形成《资产使用人清单》打印盖章并于11月21日前分发至各单位。
二、全面清理
各单位根据资产管理处分发的《资产使用人清单》,全面清理资产使用人,并在资产综合管理系统进行更改(操作详情见操作指南小视频),于12月2日之前将《资产使用人清单》(资产负责人及资产管理员签字)反馈回资产管理处。
如遇操作或其他问题,请联系资产管理处蔡玲(办公楼507,13574893158)。
资产管理处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