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党组织:
为保证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党员组织关系一般应转入学习、工作、居住地或人才服务机构等的党组织。
(二)转省内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转接。
(三)转省外的(或系统外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需要网上和纸质介绍信同时转接。
二、转接流程
(一)毕业生党员先联系目标基层党组织,核准介绍信抬头、接收单位、目标基层党支部名称。
(二)二级学院党组织召开2022届毕业生党员教育大会(6月1日前)
请各二级学院党组织组织毕业生党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附件1)《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附件2)《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常见问题问答》(附件3)等文件精神,要让每位毕业生党员知晓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重要性。
(三)二级学院党组织登记报送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登记表(6月2日前)
请各二级学院党组织准确收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去向信息,确认介绍信抬头、接收单位和党支部名称,填写《202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登记表》(附件4),6月2日前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邓巍伟OA邮箱,纸质版(用A3纸打印)送党委组织部704办公室。
(四)发起转接(6月6日~6月30日)
各基层党支部、二级学院党组织和党委组织部依据收集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发起转接,所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必须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转接,具体操作按照《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V3.0操作手册》(附件5)进行。
1.省(系统)内转接时,必须将接收党组织填至具体党支部(如果仅填至接收的基层党委,若该党委仅点击“审批同意”,则党员组织关系无法落地,转出未成功,组织关系仍在转出党支部)。具体操作流程为:党支部发起→二级学院党组织审核→党委组织部审核通过后转至目标党组织→目标党组织将其接入具体支部。如目标党组织在系统内暂未处理,学生党支部书记要协助毕业生党员及时与对方取得联系(联系方式系统内均可查看),以便组织关系及时落地。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在系统内转接结束后,学生党支部书记要在系统内打印介绍信,以党支部为单位交二级学院党组织存档备查。
2.省(系统)外转接时,必须在系统中打印纸质介绍信。具体操作流程为:党支部发起→二级学院党组织审核→党委组织部打印纸质介绍信并加盖公章,并由二级学院党组织集中领回→二级学院党组织将纸质介绍信分发给毕业生党员,并请毕业生党员在《2022届毕业生党员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领取登记表》(附件6)上签字确认→毕业生党员持纸质介绍信到所填报的具有接收权限党组织办理转接手续→毕业生党员督促接收单位党组织在转接成功后及时将介绍信回执联寄回转出党支部→二级学院党组织将汇总介绍信回执联送党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党委组织部审核通过后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将其转出。
三、注意事项
(一)原则上毕业生党员应在离校时将组织关系转出,党费统一交至2022年6月,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工作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人事档案所挂靠的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街道或乡镇党组织、本人或父母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或乡镇党组织、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等;升学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学习单位党组织;出国留学的,应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党组织。
(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省内转接为30天,省外转接为90天,请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办理转接手续。需要重新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应在有效期内(最长不超过6个月)向接收单位党组织出具书面报告,征得其同意后,填写《毕业生党员更改(补办)组织关系介绍信申请表》(附件7)向二级学院党组织说明情况,接受审查,审查同意后才可重开介绍信。无正当理由超过有效期的介绍信不予重新开具或改派。
(三)二级学院党组织要认真细致地整理好毕业生党员档案,务必将毕业生党员的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发展对象考察登记表、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政审材料以及思想汇报等材料整理装入本人档案,并做好入档材料记录。其他毕业生的发展党员材料(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材料等)均应整理装入本人档案。
(四)学生党支部书记要认真核实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去向信息,要求毕业生党员本人与接收党组织关系的单位及时取得联系,并详细询问接收党员关系的党组织名称,确保接收单位信息准确无误,要指导毕业生党员填写《202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登记表》,做好审核和签字确认工作。二级学院党组织负责人要严格把关,所报信息要确认无误后报党委组织部;发放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应要求毕业生党员本人签收,并告知务必在有效期内到接收单位所在党组织报到。
(五)毕业生党员要按照《党章》规定,严肃组织纪律,根据总体安排积极主动地核对信息,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妥善保管,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组织关系转接。预备党员要及时与所在新的党组织保持联系,定期汇报思想、申请转正。
(六)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原则上应于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党委组织部将于9月12日起,每周第一个工作日对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落地情况进行调度公示。10月中旬前,党委组织部完成对202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落地情况的清查,清查结果与二级学院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挂钩。
附件:1.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2.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
3.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常见问题问答
4.202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登记表
5.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V3.0操作手册
6.2022届毕业生党员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领取
登记表
7.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毕业生党员更改(补办)组
织关系介绍信申请表
党委组织部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