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级新生更改专业审批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生转换专业管理办法(修订)》(院发【2017】101号)文件规定,新生更改专业必须符合相关条件,并由本人提出申请,按下列程序办理:
新生入校学习一个学期后→填写《高等学校学生更改专业审批表》→转出学院签署意见→拟转入学院签署意见→教务处审核(审批表以转出学院为单位上交教务处)→参加学校组织的转专业考试→择优录取并公示→到教育部学生信息网上更改学生专业信息。
审批时间:11月16日—12月15日
考试时间:第十九周
考试科目:待定
附件一:《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生转换专业管理办法(修订)》
附件二:《高等学校学生更改专业审批表》
附件一: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生转换专业管理办法(修订).doc
附件二:高等学校学生更改专业审批表.doc
教 务 处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