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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七一”走访慰问 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1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党组织: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到来之际,为充分体现党组织对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的关怀,进一步增强党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切实体现党组织对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的关心与爱护,经学校研究决定, 在2020年“七一”前开展一次以“慰问送真情 关怀暖人心”为主题的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活动。现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慰问对象范围

    党员组织关系隶属学校党委管辖的生活困难教工党员、学生党员和离退休老党员。    

    (二)慰问对象条件

    慰问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党龄在60年以上,按规定标准交纳党费、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的老党员;

     2.党员本人或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长期患病,医疗费自费负担重,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3.本年度党员本人或家庭发生突发性意外事故、受自然灾害影响或因新冠疫情,导致生活困难的;  

4.党员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致使生活困难或无法完成学业的;

5.在脱贫攻坚、抗疫斗争和复工复学一线表现突出的党员干部。

    二、经费安排

走访慰问经费从省委教育工委下拨2020年“七一”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专项经费以及学校管理党费配套相应经费中列支。

三、有关要求  

    1.各二级党组织要认真摸清本学院(部门)党员的实际困难情况,严格慰问对象条件,在研究审核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名单(按困难程度排序),同时填写《2020年“七一”慰问生活困难党员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离退休党总支要认真核实60岁以上老党员情况,填写《2020年“七一”慰问60年以上党龄老党员情况表》(见附件2)。上述2项材料纸质版由二级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于2020年6月22日下午17:00前报组织部,电子版发党委组织部邓巍伟OA邮箱。经学校研究审定公示后,正式确定慰问名单。

    2.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这次慰问工作,全面客观地掌握本部门(学院)困难党员的生活状况,切实把有限的党费用于慰问生活上真正困难的党员。

    3.各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组织,了解基层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切实把党组织的温暖送到困难党员心中,使广大党员充分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         

    四、组织慰问  

    由学校党委委员以及相关部门在“七一”前走访慰问。

 

 

 

附件:1.2020年“七一”慰问生活困难党员情况调查表

2.2020年“七一”慰问60年以上党龄老党员情况表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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