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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学院2018届毕业生实习计划

发布日期:2017-10-30    作者:章艳宇     来源:     点击:

工程管理学院2018届毕业生实习计划

毕业实习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施中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适应社会、锻炼学生综合技能、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的重要实践性环节,也是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举措。为保证2018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工程管理学院依据学校统一安排和相关要求制定本年度毕业实习计划安排,具体要求如下:

一、成立工程管理学院毕业实习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及相关职责

实习领导小组组长:李德祥院长,全面负责毕业实习领导工作,协调学工办、行政办、教科办的毕业实习工作。

副组长:王旭红副院长,具体负责毕业实习的组织、实习计划的制定、与实习基地的协调、各系实习计划的审定、实习经费的审批、实习成绩的审核、校内外毕业实习指导老师的工作量审核等工作。

成员:

1.学工办主任邓涛负责学生的毕业实习管理。

2.行政办主任章艳宇负责基地的联络、实习经费的报销、实习基地的实习经费发放。

3.教科办主任荣健荣负责毕业实习档案的整理、毕业实习成绩的录入。

4.系主任职责及分工

房地产系主任李佩瑾(负责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业、土地资源管理两个专业)、工程系主任王丹(负责工程管理专业)、工程造价系主任(负责工程造价专业)负责各专业实习计划的制定与落实;负责校内实习指导教师、校外实习指导老师的安排、工作量的计算与审核;负责实习基地进行集中实习学生的监督与管理;负责学生毕业实习成绩的认定及审核;检查毕业实习教案、手册、实习指导书、实习大纲等教学文件几执行;督促老师与学生上交毕业实习相关材料。

二、毕业实习相关要求

1. 各系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习大纲和实习指导书有目的、有步骤地制定实习安排计划。要求各系如实填写《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17届毕业生实习安排汇总表》、各专业实习安排及计划

具体的内容包括:

1)实习计划要结合各专业及学科特点,利用学生掌握的综合知识和技能,达到培养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职业素质,为学生就业和走向社会打下良好的基础。

2)实习计划要明确实习目的、实习任务、实习内容、实习要求、以及实习质量保障措施等。

3)落实各专业实习基地、实习形式、指导老师、经费预算、实习时间、进度安排、成绩评定的具体安排。

2.毕业实习期间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对学生的要求:

1)实习结束时,每个实习生应带回由实习单位负责同志签署意见并密封的“毕业实习鉴定表”,未交回鉴定表的,不予评定实习成绩,不能取得毕业实习学分。

2)毕业(顶岗)实践期间,学生必须将每周的实践情况向实践指导教师汇报。学生必须填写实习日记,每两周一次交指导教师批改回复。没有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发送实习日记,指导教师即认为该学生没有该周的实习记录。实习日记数量未达到规定的80%者,毕业实践成绩记不及格。

3)在实习期间学生要结合实习岗位完成毕业实习作业,填报阶段性成果4次以上。

4)结合实训工作撰写实习报告总结,字数要求在3000字以上。

5)遵守学校及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

对实习指导教师要求:

1)提供毕业实习教案,进行毕业实训指导,进行毕业实习督促,完成毕业实习工作总结。

2)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在实习期间,要多与所指导的学生和校外指导老师沟通,了解掌握学生的想法,了解些社会对毕业生的要求。

3)指导学生填写毕业实习阶段性成果。按时批复学生的实习日记。

4)做好毕业生推荐:要求指导老师多了解些就业单位,便于推荐给毕业生。

三、毕业实习资料的装订、归档

实习阶段性成果、实习日记、实习报告等毕业实习资料由学生自行整理装入毕业实习档案袋,毕业实习资料全部用A4纸打印。学生毕业实习档案是学院教学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班为单位交院档案室。

四、实习时间、方式及进度安排

1实习时间2017-2018学年前8周

2实习方式:集中实习、分散实习

3.实习单位:分散实习由学生自行安排,集中实习由各系安排到各实习基地

五、检查与考核

1、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毕业实习工作进行检查与监督

2、依据毕业实习情况进行毕业实习总结

六、毕业实习管理依据

1.《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办法》(湘财院院发[2014]77号)

2.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大学生社会实习管理办法》(湘财院院发[2014]78号)文件

3.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实习基地建设与实习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工程管理学院

  2017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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