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设计)既是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也是大学生综合能力训练的重要途径。为切实做好我院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工程管理学院针对本届毕业论文的组织、管理、规定、要求做出如下安排:
一、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依据
1.《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湘财院院发〔2016〕94号)文件。
2.教务处《关于认真做好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3.《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
4.《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湘财院院发〔2015〕29号)
5.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模板(非语言类)(2017年修订版)
6.《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
7.《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等文件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2019届毕业论文领导小组
工程管理学院成立由院长、主管实践教学副院长、教科办主任、学工办主任及各系主任组成的2019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2019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宏观指导与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如下:
组 长:李德祥(负责毕业论文的全面组织领导及协调)
副组长:王旭红(负责选题、文献综述、开题、论文(设计)撰写、指导、中期检查、查重、评阅、答辩、成绩评定、终期检查等十二个主要阶段的具体计划、安排、执行、监督、协调、组织)
成 员:
各系主任马琰 李佩瑾、王丹:负责各系各专业选题、文献综述、开题、论文(设计)撰写、指导、中期检查、查重、评阅、答辩、成绩评定、终期检查等十二个主要阶段的组织、安排、工作、监督所有工作。
学工办主任荣建荣:负责毕业论文工作中二级学院与教务处各环节的衔接、所有毕业论文工作各个环节的信息发布、资料整理及归档。
学工办主任邓涛: 负责毕业论文工作中的学生管理
(二)成立工程管理学院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
答辩委员会职责:组织领导全二级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协调工作,对毕业论文(设计)通过与否进行审定。
答辩委员会主任:王旭红教授(副院长)
委员会成员6人:李德祥、罗永恒、熊帅良、黄梅、颜红艳、胡灿
各答辩小组由各系主任申报,答辩委员会审定,一般由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3-5名教师组成,不设答辩秘书,由教师负责答辩工作。答辩小组解决答辩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提出学生答辩成绩评定意见,答辩小组要对参加答辩的学生写出评语,完成本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总结报告。
三、时间安排与要求
1.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于本学期第六周启动,下学期5月中旬完成。主要工作为选题、文献综述、开题、论文(设计)撰写、指导、中期检查、检测、评阅、答辩、成绩评定、总结归档、终期检查等十二个环节。具体要求详见《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湘财院院发〔2016〕94号)文件。
2.毕业论文流程及要求
时 间 | 任务(阶段) | 要 求 |
2018年10月9日-10月21日(第6-7周) | 任务下达 计划制定 动员准备 | 各二级学院应制定工作实施计划,确定指导老师并分配指导任务,组织指导教师和学生认真学习毕业论文(设计)的相关规定与要求;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思想动员工作,重点加强文件学习,广泛开展诚信宣传。 |
2018年10月22日-10月28日(第8周) | 选题 | 各二级学院拟定参考选题方向,填写选题方向审核表,向学生公布选题方向指南,学生选题后,先组织进行选题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准开题;符合要求后再安排有资格的教师指导,并将选题汇总表报教务处备案。 选题原则上“一人一题”,且选题每年更新率不小于60%;选题要求以研究现实问题为主,难度合理,工作量适当,不得选题过大;有50%以上毕业论文(设计)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选题一旦确定后,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 |
2018年10月29日-11月11日(第9-10周) | 文献综述 | 学生选题确定后,指导教师安排学生收集有关资料、阅读文献资料,撰写毕业论文(设计)文献综述;综述篇幅不少于2000字,且涉及的文献不少于15篇,其中外文不少于3篇。 |
2018年11月12日-11月25日(第11-12周) | 开题 | 指导教师应与学生共同完成《开题报告与任务书》,各二级学院组织开题报告会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 |
2018年11月26日-12月30日(第13-17周) | 前期调研 一稿撰写 | 指导教师切实履行指导责任,督促学生做好调研、资料收集和理论分析等各项工作,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一稿撰写任务。指导教师需留存对学生论文的所有指导、批改记录,并填写《指导情况登记表》,指导意见老师应认真填写,学生要及时落实。 |
2018年12月31日-2019年3月18日 | 二稿撰写 | 指导教师督促并指导学生对毕业论文(设计)一稿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指导老师和学生具体要求同上。 |
2019年3月19日-3月22日 | 中期检查 | 教务处发布中期检查通知,各二级学院做好全面自查和整改工作。 |
2019年3月23日-4月7日 | 三稿撰写 | 指导教师督促并指导学生对毕业论文(设计)二稿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指导老师和学生具体要求同一稿撰写要求。 |
2019年4月8日-4月21日 | 论文查重 | 经指导教师同意,学生方可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查重,每人限查3次,论文检测最终结果达到或超过30%的学生取消论文答辩资格,并在本学期不再安排查重和答辩,限延期重修。 |
2019年4月22日-4月28日 | 评阅 答辩资格审查 | 要求各二级学院组织指导教师认真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的评审和评阅,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评审和评阅意见签署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的审查,二级学院公布具有答辩资格的学生名单并报教务处备案。对指导教师与评阅教师评分意见差别较大的论文,二级学院要组织汇审,确定最后结果。 |
2019年5月2日-5月12日 | 答辩 上报成绩 | 各二级学院组织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认真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答辩工作安排报教务处备案,并按时提交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和质量分析报告。 |
2019年5月13日-5月19日 | 自查总结 终期检查 | 各二级学院做好期末总结和自查工作,提交总结报告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组织专家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终期检查,二级学院落实整改专家整改意见,做好全面归档工作。 |
2019年5月20-6月2日 | 优秀毕业论文、十佳论文评选 | 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要求做好院级优秀毕业论文的推选工作,教务处组织专家遴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和十佳论文,颁发荣誉证书,汇编2019届优秀毕业论文集。 |
说明:每个指导教师指导的毕业论文人数原则上不能超过10人,若本校指导老师不够,可聘请校外导师,但必须制定详细的校外导师制度和管理规定,对校外导师进行论文指导工作培训,并提出明确的论文指导要求。
四、注意事项
1.请各系按照上表中时间节点几相关任务落实到位。
2.毕业论文相关规定及模板见附件4。
3.指导教师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湘财院院发〔2016〕94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湘财院院发〔2015〕29号)等文件,加强学术诚信教育,引导本院学生优质高效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论文买卖等不良行为,违规者将按照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1:《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湘财院院发〔2016〕94号)
附件2:《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
附件3:《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湘财院院发〔2015〕29号)
附件4: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模板(非语言类)(2017年修订版)
工程管理学院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