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为保障校内交通秩序,做好迎接学校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安全保障工作和教育厅年度综治考评工作,根据《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机动车辆进出、停放及收费管理办法(试行)》(院发[2017]90号)及《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关于机动车辆进出、停放及收费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院发[2017]13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学校将于2017年10月27日起对停放在校内的社会车辆进行收费,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保卫处对各部门本次申报免收费的车辆(教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包括本人兄弟姐妹及配偶父母)进行了审核(名单另文公示)。由于时间紧、工作量大,且部分车辆信息不全,难免存在遗漏和错误,对于遗漏和登记错误的车辆信息,请本人联系保卫处综治科祝聃老师(电话,大户6658,办公地点为学校西门治安警务室)进行确认登记;也请全校教职工对公示的车辆信息进行监督,并将不实信息向保卫处反映。
2、请各部门27日前派人前往保卫处综治科陈风光老师处(电话,大户6767,办公地点:大礼堂二楼左203室)领取公务停车券,供各部门对外联系单位公务车辆在校内免费停放使用。
3、请相关部门通知本部门联系的、符合学校文件规定办理按月收费的车主,前往保卫处办理按月收费手续。办理程序为:祝聃审核资料——尹湘东收费——陈风光输入车辆信息。
特此通知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保卫处
2017年10月25日
申请免收费车辆初审结果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