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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组织与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05    作者:章艳宇     来源: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规范课堂教学秩序,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营造良好的教风、学风,为迎接本科教学合格评估作为充分的准备,根据《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学工作规范》(湘财院院发[2012]70号)、《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行为规范》(湘财院院发[2016]45号)、《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生学风建设方案》(湘财院教发﹝2017﹞44号)以及评估专家诊断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组织与管理,加强教风和学风建设提出如下要求,希望各教学单位通告全体教师和学生并遵照执行。

一、对教师的要求

1.应严格按照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认真备课、讲课。进入课堂应做到衣冠整洁,仪表端正,言行文明,举止得体。上课时必须携带教材、教学大纲、教案、课程教学进度计划表、学生平时成绩登分册,做好教学的各项准备工作。

2.至少提前5分钟进入课堂,检查教学设备,调整精神状况,了解学生出勤情况,保证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3.加强课堂组织。在正式上课前必须注意课堂礼仪,通过喊上课、起立、师生互相问候,加强学生文明礼貌教育,精中学生注意力。

4.严格遵守学校关于课堂教学的有关规定,按时上下课,不得无故缺课、调课或由他人代课;不得使用通讯工具(组织教学活动除外),不得随意离开教室或做与授课无关的事情

5.严格按照教学进度计划表安排相关教学活动,包括讲课、讨论、自习、观看教学影片等,不得随意调整教学进度、教学内容

6.加强教学研究,不断改革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与效果。

7.加强课堂教学管理,认真组织教学、严格管理学生,严格执行课堂考勤制度,并将考核结果纳入期末考试资格审查和课程结构成绩中。

二、对学生的要求

1.必须依照课堂教学时间按时上课、下课,不准迟到、早退和无故旷课,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应事先请假;严格严格禁止学生代课,如若发现要严肃处理;对无故迟到、早退、旷课累计达到一定学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2.上课要专心听讲,遵守课堂纪律,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活动;讲文明、有礼貌,尊敬老师教学,服从教师管理,不携带与学习无关的用品进入教室,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不得随意进出或擅自离开教室。

3.在课堂上应自觉保持文明与卫生习惯,不在教室内吃早点零食,不穿拖鞋、背心等进入教室

三、对教学单位的要求

1.要高度重视课堂教学秩序管理工作,制定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制度和措施并落实到位。

2.要加强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配合与协调,加强对高年级学生的课堂教学管理,使教学工作与学生考研、就业等各项工作有序地进行。坚决杜绝借考研、就业等名义无故旷课现象的发生,严格防止学生代课表象发生。

3.要及时掌握本单位课堂教学情况。认真制定检查方案,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对本单位课堂教学进行检查,及时向教务处报告。各二级学院领导要高度重视,对不按上述要求的教师与学生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提出警示和思想教育;对于情节严重、出现教学责任事故的上报学校,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4.要根据教务处期初安排,在规定时间内认真执行教学楼的教学检查值班制度,并按时提交相关记录和通报有关情况。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7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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