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职改领字〔2019〕12 号)精神,现就我校2019年度高教系列职称评审及初任职务认定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整理要求(见附件1)
1.2019年度职称评审材料要求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进行整理。
2.初任职务申报人员除提交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材料外,只需填报《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
3.申报对象参评资格材料、评审材料等支撑材料有效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4. 参评对象申报材料整理装袋、封面及公示表的填写等须按有关要求做到规范、完整、准确、清晰。
二、申报材料审核、提交程序
1.申报材料整理。申报人员按要求完成个人申报材料的整理后提交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2.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涉及到资历资格、荣誉获奖的材料由人事处审核,涉及到教学的材料由教务处审核人,涉及到科研的材料由科研处审核,涉及到学生工作的材料由学生处审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签名并加盖部门公章。
《真实性责任卡》的审签,所有项目第一审签人均为学院负责人,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任书、病历材料、年度考核材料、其他奖励证书、外语考试成绩单、计算机考试证书和继续教育证书等项目人事处负责人为第二审签人,成果获奖证书、论文及获奖证书、著作及获奖证书、教案材料等项目的业绩涉及教学的教务处负责人为第二审签人、涉及科研的科研处负责人为第二审签人。
职能部门完成审核后,申报对象将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和推荐。
3.资格初审与学院推荐。学院召开职称评审工作小组会议,对本学院所有申报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评议、审核,并将审查、评议、审核结果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学院申报推荐对象,学院负责人逐一在申报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上签署评议、审核意见并签名、加盖学院公章(基层单位签字由所在部门领导签署详细推荐意见;是复印件材料审核属实的签写“原件已核,属实”字样)。
二级学院确定推荐申报对象后,申报对象将已验证的个人述职报告、评审表、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表、公示表和真实性查询证明分别扫描生成.pdf文件,每个pdf文件的分辨率控制在100—300dpi,每个pdf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0MB,按“个人述职报告—姓名”、“评审表—姓名”、“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表—姓名”等命名有关文件,并以U盘方式存储,U盘应放入评审材料袋内一并提交,并按照“姓名+申报职称名称”压缩文件夹格式通过OA系统发送到人事处(职改办)李尚学老师。
4.申报资格复核。学校职改办对申报参评对象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与资格复核,进一步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通过OA系统对所有申报高级职称的申报材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申报注意事项
1.2019年度职称申报材料有较大调整,整理材料时请各申报对象严格对照《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一一对应整理,不要缺项漏项。
2.送审材料由本人自留底稿,评审结束后,评审未通过人员的评审材料由申报人到学校职改办领回,评审通过人员的评审材料由学校职改办存档。
3.送审材料一经提交,除职改工作部门因评审工作特别需要外,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和送审材料受理单位不再受理送审材料补充、更换事宜。申报对象不得要求所在单位和送审材料受理单位准许其补充、更换送审材料。
4. 全部申报材料于2019年12月15日前送交学校人事处(职改办)李尚学老师(办公楼523室,电话:88811756),逾期不予受理。
5.收费:参评高级400元,参评中级215元,参评初级125元,认定的不收费;参评高级面试答辩费200元。
5.照片:2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
三、申报有关事项说明
1.申报资历要求按照《关于印发< 湖南省深化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教发[2018] 2号)及《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职改领字〔2019〕12 号)有关规定执行。
2.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的计算机、外语免考的人员,其计算机、外语视同具有相应申报职称的加分条件。
请各部门负责通知到本部门相关人员。
附件:
1.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及表格
2.《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职改领字〔2019〕12 号)
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及初任职务认定申报工作通知.doc
教师系列评审材料整理要求及表格.rar
湘教职改领字〔2019〕12 号 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doc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