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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摸底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2-10 点击数:

为了确保春节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工作顺利开展,现就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调查摸底工作安排如下:

一、摸底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摸底对象范围

    党员组织关系隶属学校党委管辖的生活困难教工党员、学生党员和离退休老党员。    

    (二)摸底对象条件

     摸底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党龄在60年以上,按规定标准交纳党费、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的老党员;

     2.党员本人或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长期患病,医疗费自费负担重,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3.本年度党员本人或家庭发生突发性意外事故或受自然灾害影响,导致生活困难的;  

4.党员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致使生活困难或无法完成学业的。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做好春节前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体现党组织人文关怀的重要措施。各党总支要充分认识开展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调查摸底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细致做好工作。

(二)认真组织排查

各二级党组织要认真摸清本单位党员的实际困难情况,严格对照摸底对象条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名单(按困难程度排序),同时填写《2020年春节慰问生活困难党员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离退休党总支要认真核实60岁以上老党员情况,填写《2020年春节慰问60年以上党龄老党员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

上述2项材料于2019年12月16日(下周一)前,以党总支为单位报党委组织部,纸质档由二级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电子档发邓巍伟OA邮箱。待党委研究审定公示后,正式确定慰问名单。


附件1:2020年春节慰问生活困难党员情况调查表

附件2:2020年春节慰问60年以上党龄老党员情况调查表

 

附件1:2020年春节慰问生活困难党员情况调查表.xlsx

关于做好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摸底工作的通知.doc


 

                              党委组织部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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