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厚生人才工程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湘财院校发〔2019〕1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请各单位及相关人员认真做好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在岗教师;已聘厚生人才符合申报高一层次人才条件的可以申报高一层次人才。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申请人依据《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厚生人才工程实施暂行办法》的条件和要求填写好《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厚生人才工程资助计划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供能反映本人教学科研业绩的佐证材料,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符合直接聘任条件的直接向人事处申报并报学校审定。
2.学院推荐。申请人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审查、评议和推荐,推荐结果报人事处。
3.学校评选。人才评价专家委员会对推荐人选所确定的研究方向、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等进行论证和评审,提出推荐人选。
4.公示。对人才评价专家委员会推荐人选情况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5.学校发文。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最终人选,学校发文予以聘任。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厚生人才工程资助计划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1份(见附件,按表格示范要求填写);厚生人才工程资助计划申报表1份(有关教学、科研内容分别由教务处和科研处审核签章);“所有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复印件须有学院审核人签名、加盖学院公章)。
2.申报时,严格对照相应人才层次条件进行填报并提供支撑材料。
四、时间要求:
各学院将申报材料于2020年1月7日前报送人事处(电子文档通过OA系统发送)。
联系人:李尚学(电话:0731-88811756)
附件:
1、《关于印发<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厚生人才工程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湘财院校发〔2019〕12号)
2、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厚生人才工程资助计划申报表
3、厚生人才工程资助计划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
2020年1月2日
附件3:厚生人才工程资助计划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2:厚生人才工程资助计划申报表.doc
关于印发《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厚生人才工程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doc
关于做好厚生人才工程资助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