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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岗位内部等级调整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2-25 点击数:

根据《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岗位管理动态调整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为做好2021年学校岗位内部等级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空岗职数

经学校研究,本次岗位内部等级调整各类各级空岗职数如下表:

 

岗位

专技类别

专技岗

双肩挑专技

管理岗及政工

专技三级

教师专技

4

2

/

其他专技

1

1

专技五级

教师专技

4

2

/

其他专技

1

/

专技六级

教师专技

8

2

4

其他专技

2

/

专技八级

教师专技

9

/

2

其他专技

3

/

专技九级

教师专技

42

/

3

其他专技

11

/

专技十一级

教师专技

35

/

2

其他专技

10

/

专技十二级

教师专技

/

/

3

其他专技

/

/

管理九级

/

/

/

1

二、申报要求

申报条件见《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岗位管理动态调整办法(试行)》,不接受两级及以上的跨级申报。本次申报资历年限、业绩计算时间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现岗位等级起聘时间在2016年6月30日及以前的人员,可将2016年计算为任职一年。

(一)在编在岗教职工按以下方式进行申报。

1.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十级、九级、七级、六级、四级在岗人员,可对照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九级、八级、六级、五级、三级的空岗申报晋升高一级内部等级。

2.符合条件的管理岗位十级及管理岗位政工系列十三级、十二级、十级、九级、七级在岗人员,可对照管理岗位九级及管理岗位政工系列十二级、十一级、九级、八级、六级空岗申报晋升高一级内部等级。

3.符合条件的管理岗双肩挑人员可以对照高一级双肩挑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空岗数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等级。

(二)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和在编校聘职称人员可对岗申报校聘同类等级岗位内的高一级空岗。

因2021年尚无达到申报年限劳动合同人员和在编校聘职称人员,故本次不组织本类型人员的内部等级晋升。

三、评审规定

(一)评审委员会产生方法

成立岗位聘任评审委员会(15人组成)。由人事处与纪委办从学校三级及以上正高级职称人员中抽取十人,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的处级领导各一人,管理六级岗位及以上的人员中随机抽取一人,组成岗位聘任评审委员会,主任由学校主要领导或由其委托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担任。评委实行回避制。

(二)评审办法

1.各类各级空岗职数的一半(四舍五入)按资历年限评审晋级,其余空岗职数按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进行评审晋级。

2.资历年限计算:首次岗位设置聘任前获得职称和政工职务资格的现聘四级、七级、十级、十二级(政工十三级)人员,资历年限从获得职称和职务资格起算(含月份);其余人员的资历年限从获聘现岗位时间起算(含月份)。按资历年限评审时,资历年限相同的人员,再按工作业绩进行评审。

3.工作业绩组成:

教师专技系列人员的工作业绩由政治思想与师德师风、教学工作量(限一类、二类课时,三类课时按其他工作业绩填报)、科研工作量、其他工作业绩(含各类优秀表彰奖项)四部分组成;

其他专技系列人员的工作业绩由政治思想与师德师风、科研工作量、岗位工作业绩、其他工作业绩(含各类优秀表彰奖项)四部分组成;

管理岗(含政工系列)的工作业绩由政治思想与师德师风、岗位工作业绩、其他工作业绩(含各类优秀表彰奖项)三部分组成。

4.专技岗位按教师系列和其他系列分别进行评审,具有专技职务的“双肩挑”人员分别参与同系列的评审。

5.评审采取评委实名投票制,晋级人员得票须达到2/3及以上多数。

四、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2021年12月31日前)

个人根据自身岗位实际情况对照空岗进行申报,填报申报表,提供相关材料。

(二)申报资格和材料审查

1.各二级单位初审(2022年1月8日前)

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核结果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由二级单位统一汇总,将纸质材料报送人事处521办公室,并将《xx部门申报岗位等级晋升人员汇总表》(附件2)通过OA系统发送给人事处贺飞。人事处不接受个人报送材料,除应审核评审要求提供证据性材料外,不接受补充材料。

2.职能部门审核(2022年1月13日前)

人事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人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全校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岗位评审(2022年1月15日前)

(四)公示及异议处理(2022年1月21日前)

岗位管理动态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经评审确定的拟晋级聘用名单在全校公示七天。公示期间,对评审程序和结果有异议的,须依据事实以书面形式(本人签名)向人事处提出异议,否则不予受理。岗位管理动态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调查处理。

(六)学校审定

办公会、党委会审定公示结果和异议处理结果,确定晋级聘用人员。

(七)岗位聘用

人事处将岗位聘用名单报省人社厅备案异动,签订聘用合同。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提交申报表时,须一并提供工作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初审单位审核人须核对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情况属实”并签名盖章,原件在提交申报表后现场退还。

(二)填报申报表时,各项业绩栏目内容可超出样表文本框自行延长。申请人只需填写所申报系列评审工作业绩内容相关项目。申报表内容除签字(章)处外请勿手填,须用A4纸张双面打印并胶粘。

(三)“职称系列”一栏,教师系列请填:高教;管理岗位政工系列请填:政工;管理九级申报请填:管理;其余系列填:其他专技。本人现岗位情况可咨询人事处人事科521办公室,咨询电话:88811004。年度考核结果可在OA内查询。

六、相关要求

(一)岗位聘用是政策性很强的重要工作,关系到全校教职员工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广泛告知,按照学校的要求和部署做好工作。

(二)各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公平公正。

(三)本次常规化调整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务必紧密配合,按时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不得推诿扯皮。

(四)在聘任评审工作期间,教职工应遵守工作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伪造或谎报奖励材料、研究成果、工作业绩,弄虚作假的;

2.诬陷、中伤其他申报人员、聘任评审组成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的;

3.评审委员及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后果、违反规程和徇私舞弊的。

 

关于做好2021年岗位内部等级调整工作的通知.doc

xx部门申报岗位等级晋升人员汇总表.xlsx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岗位管理动态调整办法(试行).doc

晋升岗位内部等级申请表.doc


附件:1.晋升岗位内部等级申请表

      2.xx部门申报岗位等级晋升人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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