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通知:根据校《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大学生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办法(试行)》规定,每学年春季学期15-16周,学生本人填报《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申请表》,并按要求准备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连同申请表交学院留存入档。各学院及有关部门统计学生所获学分,并填报《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汇总表》报教务处认定并登记。 请15、16、17级各班班委组织本班同学填报申请表及汇总表于第16周6月20日(周三)以前将汇总表电子稿、申请表纸质稿(含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交学院教科办(办公楼304,戴亮老师,联系QQ:276374730)汇总,具体要求请见有关文件。附件链接如下:
http://www.hufe.edu.cn/hncywz/viewdetailsvl?xxid=17828 关于2015级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活动学分的提示 ,
http://www.hufe.edu.cn/hncywz/viewdetailsvl?xxid=13347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大学生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办法(试行)
http://www.hufe.edu.cn/hncywz/viewdetailsvl?xxid=13349 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申请表
http://www.hufe.edu.cn/hncywz/viewdetailsvl?xxid=13348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