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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走访慰问生活 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6-18 点击数: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到来之际,为进一步加强党内关怀、帮扶工作,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切实体现党组织对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的关心与爱护,经研究决定, 校党委组织部从学院提留党费中拿出部分经费,在2019年“七·”前开展一次“送温暖—关爱困难党员和老党员”主题活动。现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慰问对象范围:

    党员组织关系隶属学校党委管辖的生活困难教工党员、学生党员和离退休老党员。    

    (二)慰问对象范围:

    慰问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党龄在60年以上,按规定标准交纳党费、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的老党员;

  2.党员本人或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长期患病,医疗费自费负担重,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3.本年度党员本人或家庭发生突发性意外事故或受自然灾害影响,导致生活困难的;  

    4.党员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致使生活困难或无法完成学业的。

    二、经费安排

    慰问对象经党委从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上报的名单中审核确定后,从学校提留党费中拿出部分经费进行慰问。

    三、有关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摸清本单位党员的实际困难情况,严格对照困难条件,在研究审核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名单(按困难程度排序),同时填写《2019年“七一”慰问生活困难党员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离退休党总支要认真核实60岁以上老党员情况,填写《2019年“七一”慰问60年以上党龄老党员情况表》(见附件2)。上述2项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于2019年6月21日前报组织部,电子版发姚旭辉,待研究审定公示后,正式确定慰问名单。

    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这次慰问工作,全面客观地掌握本单位困难党员的生活状况,切实把有限的党费用在慰问生活上真正困难的党员身上。

    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组织,了解基层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切实把党组织的温暖送到困难党员心中,使广大党员充分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         

    四、组织慰问  

    由校党委会委员、相关部门在“七一”前走访慰问。

 

附件1:2019年“七一”慰问生活困难党员情况调查表

附件2:2019年“七一”慰问60年以上党龄老党员情况表                                                          

2019年6月15日 

 

附件2:2019年“七一”慰问60年以上党龄老党员情况表.xls

附件1:2019年“七一”慰问生活困难党员情况调查表.xls

关于开展2019年“七一”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活动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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