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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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两代会通知

    编辑:朱颖 发布时间:2017-06-22 点击:

    关于召开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第一次团员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各学院学生会: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规定,经校党委会研究同意,学校定于2017年5月27日召开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第一次团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团代会)、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指导思想与主要任务

    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服务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得以落实,进一步加强团学组织建设,努力开创我校团学工作新局面。

    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回顾和总结我校团学组织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规划和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我校团学组织的发展思路和任务,选举产生新一届共青团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委员会和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生委员会。

    二、团代会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

    (一)团代会代表基本条件

    出席团代会的代表应为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或在岗从事共青团工作的青年教职工,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

    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踏实履行团员义务,以团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无违规违纪行为。

    3、学习刻苦认真,成绩良好,工作积极,表现突出,为人正派,踏实严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4、热心共青团工作,积极组织和参与团的活动,有奉献精神,责任心强。

    5、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能够正确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正确行使团员民主权利。

    6、党员必须年龄在28周岁以下或者在团组织内部担任职务方可当选代表。

    (二)团代会代表名额分配

    1、本次团代会正式代表人数111名。按各学院人数1%的比例进行推选(详见附件1)。

    2、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中的2名成员及团委副书记(学生)候选人预备人选分配到有关选举单位,作为代表候选人参加选举,不计入分配至各学院的代表名额之中。各学院团总支书记,计入本院的代表名额之中。

    3、各单位在选举产生代表时,应着重体现代表的先进性和代表性,要考虑少数民族代表、女代表及党员在代表中的比例。

    (三)团代会代表的产生

    各学院团总支组织各班团支部根据分配名额,充分酝酿讨论,按正式代表人选的120%提出团代会代表预备人选,报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按照民主程序,组织本学院团员代表大会(可包含各学院团总支书记、各班团支书等代表),按20%差额选举产生团代会正式代表,并将正式代表名单呈报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四)团代会代表团组成及正副团长的产生

    1、根据代表团人数和工作需要,本次团代会设代表团6个。

    2、各代表团正、副团长原则上由各学院团总支书记担任(由两个学院共同组成的代表团,根据人数多少来确定正、副团长),也可由代表团推举产生,名单报团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五)团代会委员会的产生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和《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工作需要,共青团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第一届委员会拟设委员13人组成,委员会候选人15人;委员会拟设书记1名、专职副书记1名、学生副书记2名、青年教师兼职副书记2名。

    1、委员会候选人基本条件

    ①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能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并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团的事业,积极创新、勇于开拓,具备一定的实际工作能力,在学习、工作中成绩突出。

    ②团委副书记(学生)提名人选原则上为现任校级团学组织副部长及以上人选。

    ③团委副书记(学生)人选提名与学校第一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候选人的遴选一并进行。

    2、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由校团委广泛征求各团总支和团员意见后,报校党委和团省委同意后,提交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交由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再提交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

    三、学代会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

    (一)学代会代表基本条件

    1、代表候选人应为本校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

    2、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3、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诚实信用,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行为;

    4、具有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及敏锐的观察力,热心为同学们服务,切实代表同学的利益。

    (二)学代会代表名额分配

    本次学代会正式代表人数121人,按各学院在校学生人数1.1%名额推选(详见附件1)。代表中各年级代表人数比例不低于本学院总代表名额数的10%,女代表不大于65%,党员和少数民族代表应各占一定比例。

    (三)学代会代表产生办法

    1、代表候选人的酝酿

    各学院严格遵照代表应具备的条件,按分配的名额,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学生意见,按正式代表人选的120%提出学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预备人选经学院团总支同意后报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一般要包含学生会的各级干部,先进集体(优秀班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等)的代表和先进个人(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但校、院正部长以上干部身份的学生代表一般不得超过40%。

    2、代表的选举和产生

    ①各学院将学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本人所在班级全体同学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票过半数通过,成为代表候选人,产生各学院的代表候选人名单。

    ②经班级表决通过的代表候选人名单提交各学院召开的学生代表会议(可包含各学院团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书等学生代表)进行无记名投票,按照20%的差额选出本学院的正式代表,并将代表名单在学院内部公示。

    (四)学生主席团候选人的产生

    第一届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生委员会拟设委员15人,委员候选人17人;委员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4人。

    1、主席团候选人条件

    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思想理论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

    ②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无违纪违规行为。

    ③自愿参加学生会工作,能热心为同学服务,能倾听同学呼声,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大局意识,得到广大同学的拥护和信任。

    ④候选人一般为现任校级、院级学生组织副部长及以上职务者,特别优秀的可由校团委直接提名推荐。

    2、主席团候选人产生方式

    第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拟设5人(主席1人、副主席4人,其中1名副主席兼任校学社联主席),主席团候选人由各选举单位在充分酝酿、广泛听取意见后,推荐提名,采用上下结合协商的方式,由校团委根据多数选举单位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报校党委和团省委同意后,提交大会选举。主席团由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其中,主席由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五)学生会委员候选人产生

    ①校学生会主席团和各学院学生会主席为当然委员候选人。

    ②校团委按照设定的委员会名额,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及各选举单位意见,从新一届校学生会学习部、办公室等部门提出其余的委员候选人。

    ③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校团委汇总各代表团的意见后,报校党委和团省委同意,提交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按20%差额选举。

    (六)常任代表会(简称“常代会”)代表产生

    常代会作为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负责监督评议学生会组织工作、监察组织章程和工作条例等实施情况、听取审议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选举决定领导机构组成人员调整等重大事项。常代会不得代替学生会组织行使权益维护等日常执行功能。常任代表由各学院从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中推荐产生。我校常代会拟设31人,占代表总人数的1/4(各学院名额分配见附件1),其中,设主任和副主任各1人。常代会候选人原则上为大一、大二学生,校学生会主席团、各院学生会主席不进入常代会。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的代表选举工作应符合工作程序,凡代表的产生不符合程序的,将责成选举单位重新选举;凡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将责成选举单位撤换;大会筹委会指定代表不占各学院代表名额。

    2、如会议需要,经过筹备委员会及大会秘书处讨论通过可在学生代表大会正式召开之前统一进行一次增补,增补代表亦为正式代表享有与前选代表相同的提案权、审议与表决权。

    五、时间安排

    (一)团员代表、学生代表选举

    1、4月26日前,各学院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填写好《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第一次团员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代表名册》(附件2),并报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初审。

    2、4月27—28日,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上报的名册进行审批。

    3、5月4日前各单位按审批后的预备人选名册完成选举,确定本单位出席团代会、学代会的代表。同时,各代表团团长填写好《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第一次团员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名册》(附件3),并组织正式代表填写好《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第一次团员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4)、《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第一届常代会代表登记表》(附件6)。上述材料纸质版在5月4日前报送校团委办公室,联系人:朱颖老师;联系电话:88811867;电子版发送至17483652@qq.com

    5、5月6日前,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完成对各代表团上报的代表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正式代表名单。

    (二)酝酿、提名委员候选人

    1、4月26日前,校团委提出团委委员候选人、学生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

    2、5月7日,建议名单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

    3、5月8日左右,汇总各代表团的意见后,团委委员候选人、学生委员会候选人建议名单报校党委审核。

    六、工作要求

    (一) 学校团代会的筹备工作与学代会筹备工作同时进行,各学院团总支应尽快将通知精神向本单位党总支汇报,并传达至各学生组织和学生班级,认真组织,广泛发动,按要求逐项落实。

    (二)选举代表时,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既要注意代表的广泛性,又要注意代表的先进性。

    两代会的召开是团学组织建设的重要环节,各学院团总支要积极配合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按要求组织实施两代会各项筹备工作,积极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会议氛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执行文件的各项要求,确保两代会圆满召开。

    附件:

    1、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第一次团员代表、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第一次团员代表、学生代表大会预备代表名册

    3、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第一次团员代表、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名册

    4、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第一次团员代表、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5、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第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报名表

    6、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第一届常代会候选人登记表

    2017年4月19日

    附件1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第一次团员代表、学生代表大会

    代表名额分配表

    代表团

    组织单位

    大会代表人数

    常代会

    代表人数

    小计

    教师代表

    团员、学生代表人数

    (双身份代表)

    学生代表人数(单身份代表)

    第一代表团

    会计学院

    37

    1

    30

    6

    9

    第二代表团

    财政金融学院

    18

    1

    13

    4

    5

    第三代表团

    工商管理学院

    厚生国际学院

    17

    1

    1

    11

    1

    3

    4

    1

    第四代表团

    信管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

    19

    1

    1

    9

    6

    1

    1

    3

    3

    第五代表团

    工程管理学院

    外国语学院

    21

    1

    1

    9

    8

    1

    1

    3

    3

    各学院代表团人数

    112

    8

    87

    17

    31

    第六代表团

    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19

    2

    学生副书记

    2

    校级团学组织干部

    12

    3

    大会代表总人数

    131

    10

    101

    20

    备注:

    1.大会代表由教师代表、双身份代表(团员、学生代表)、单身份代表(学生代表)组成,其中,团代会代表由教师代表、双身份代表(团员、学生代表)组成;学代会代表由双身份代表(团员、学生代表)、单身份代表(学生代表)组成。

    2、各学院常代会代表在两代会学生代表中产生。

    3、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学生副书记、校级团学组织代表,不计入分配给各学院代表名额中。

    4、常代会代表由各院从学代会代表中推荐产生。

    附件2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第一次团员代表、学生代表大会

    预备代表名册

    (按姓氏笔画排列)

    学院: 盖章: 第 页(共 页)

    姓 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年 级

    有无违纪违规行为

    身份

    团 长: 联系方式:

    备注:身份一栏请填写此人是双身份还是单身份;一式两份(校团委、各二级学院各存一份)

    附件3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第一次团员代表、学生代表大会

    正式代表名册

    (按姓氏笔画排列)

    学院: 盖章: 第 页(共 页)

    姓 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年 级

    有无违纪违规行为

    身份

    团 长: 联系方式:

    备注:身份一栏请填写此人是双身份还是单身份;一式两份(校团委、各二级学院各存一份)

    附件4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第一次团员代表、学生代表大会

    代 表 登 记 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照片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籍 贯

    所在学院、专业、年级

    职 务

    简 历

    主 要 事 迹 及 所 获 荣 誉

    院学生会意见

    院团总支意见

    筹备工作组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签 章

    年 月 日

    签 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可复制,一式两份(校团委、各二级学院各存一份)

    附件5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第一届学生会主席团

    候选人报名表

    姓 名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1寸免冠彩照)

    学 院

    年级班级

    特 长

    竞 选

    意 向

    学生会主席( )

    学生会副主席兼学社联主席( ) 学生会副主席( )

    是否服从调剂

    联系方式

    个人简历(含工作经历及获奖情况)

    推荐单位意见(自荐者可不填此项)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请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填写。竞选意向请用“√”标记。

    附件6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第一届常代会代表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照片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籍 贯

    所在学院、专业、年级

    职 务

    简 历

    主 要 事 迹 及 所 获 荣 誉

    院学生会意见

    院团总支意见

    筹备工作组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签 章

    年 月 日

    签 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可复制,一式两份(校团委、各二级学院各存一份);校学生会主席团、院学生会主席不进入常代会,为便于工作,一般应为大一、大二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