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管理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本着对学生、对家长和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走读生管理办法。
一、基本要求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原则上应由学校安排集中住宿、统一管理。因特殊情况确需走读的学生,须经学校批准,并按规定办妥相关手续后方可走读,新生原则上不予办理走读。
二、学生申请走读的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原则上应为家住学校周边5公里范围内的学生,或在校就读的家属子弟。
(二)因病治疗需走读的学生,其中因心理疾病需办理走读的,必须家长陪读。
(三)特殊情况下需要家人陪护上学的学生。
(四)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办理走读的学生。
三、走读申请办理时间
(一)走读手续原则上每年6月份审批办理一次,每次有效期限为一学年,逾期须重新办理。
(二)学期中途原则上不予办理走读手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办理,该学年住宿费不退。
四、走读手续办理的程序
(一)学生本人及家长填写《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生走读申请、审批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生走读承诺书(学生填写)》《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生走读家长承诺书(家长填写)》,(因病治疗申请走读的,须持三甲以上医院半年内的诊断证明并由学校卫生所审核鉴定,其中因心理健康原因申请走读的,须持湘雅二医院、湘雅三医院、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三个月内的诊断证明并由学校心理咨询中心审核鉴定后),辅导员与家长本人联系确认签字审核,报所在学院审核。
(二)各二级学院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并制作走读生汇总表,统一报学生工作部审核。
(三)学生工作部审批并将结果告知各二级学院。
(四)学生办理退宿舍手续。
五、学生及家长责任
(一)走读学生必须保证申请理由及书面材料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者,所产生的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后果,由其本人自负。
(二)走读学生家长必须承担监护的法定义务,需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三)走读学生应当学习相关安全知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掌握自我保护技能,不得租住自建房或不安全的房屋。
(四)走读学生在走读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责任应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走读学生的管理和教育
(一)各二级学院应建立走读学生档案、名单和汇总表,及时更新数据;各二级学院学工负责人是走读学生教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把走读学生的管理与教育列入日常工作日程,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和定期联系报告制度,定期监督检查走读学生的情况,定期与家长联系,共同做好走读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安全工作。
(二)走读学生不得以走读为由出现上课迟到、早退、旷课等现象,必须按时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
(三)走读学生有以下情况者,取消其走读资格,责令搬回学生宿舍:
1.在申请走读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2.违反学校有关规定者。
七、关于学生私自走读的处理办法
(一)私自走读是指未经学校批准,私自到校外住宿的行为。
(二)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第四章第二十三条规定,学生未经批准擅自离校不归发生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还将视情节根据《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三)各二级学院应每学期定期开展学生私自走读行为的检查,因把关不严、检查不到位所引发的学生安全责任事故,依照《湖南财政经济学院行政问责暂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八、附则
(一)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
(二)本办法解释权归学生工作部。
(三)本办法自2023年9月1日起执行。
附件1:《湖南财政经济学院走读申请、审批表》
附件2:《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生走读承诺书(学生填写)》
附件3:《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生走读家长承诺书(家长填写)》
附件4:《20 -20 学年走读生汇总表》
附件1: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生20 ——20 学年走读申请、审批表
学生基本情况 | 姓名 |
| 性别 |
| 学号 |
| 学院 |
| 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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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宿舍 |
| 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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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基本情况 | 姓名 |
| 与学生关系 |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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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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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 与学生关系 |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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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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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 责任 | 1.经学生本人申请、家长(监护人)同意,申请走读; 2.在校外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3.在校外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本人和家长承担全部责任; 4.保证按时到校学习和参加集体活动; 5.合理利用课余时间; 6.不做损害学校利益和有损学校形象的事情; 7.不租住自建房或不安全的房屋。 |
申请 及审批意见 | 本人申请 及承诺 | 申请原因: 并承诺:走读期间加强人身和财产的自我保护,确保安全并承担相应安全责任。 签字: 年 月 日 |
家长(监护人)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辅导员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医务室(或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意见 | 因身体或者心理健康等原因须找相关部门鉴定填写,其他正常走读无需填写。 签章: 年 月 日 |
学院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学生工作部 备案 |
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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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辅导员及二级学院在签署意见时要与家长联系确认,证实申请学生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和自我约束能力,并说明是否同意。
2.家长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签字同意并表明愿意承担学生走读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故的后果。
3.因心理健康原因申请走读,须凭中南大学湘雅附属二医院或中南大学湘雅附属三医院或湖南省脑科医院诊断证明到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审批;因其他疾病原因申请走读须凭指定医院证明到学校卫生所审批。
4.本表一式三份,学生工作部宿管科、学院、学生本人各一份。
附件2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生走读承诺书(学生填写)
承诺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规定,学生因特殊情况需向学校申请自行在校内外(包括租房)住宿的,为明确学生本人与学校的责任,并有利于学校对学生的管理,本人特作出声明,并向学校保证做到如下各方面:
一、本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自愿申请走读,此意愿已经与父母协商并获得了父母的同意,家长姓名:____________,家长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长联系办法:____________,家庭(租房)详细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房东姓名:_______,房东联系办法:____________,如住址和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我保证及时告知辅导员和学院。以上各项内容保证真实准确。
二、本人在校读书期间保证遵守校纪校规,严格执行学校一切规章制度,正常参加教学活动及学校各项活动。
三、走读期间不租住自建房或不安全的房屋,保证自己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如发生一切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以及发生民事、刑事案件,由本人自负,与学校无关。
四、走读期间,本人保证如实向校方提供个人住址等与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相关的所有信息以及变更信息;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不做有违社会公德和有损学校声誉的事;保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五、一旦学校有要求,本人无条件返回学校住宿;
六、本人如有其他违反校规、校纪情况的,服从学校根据《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中的相应条款给予处分。
学生签名:
日 期:
附件3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生走读家长承诺书(家长填写)
承诺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为配合学校关于走读生的管理,确保我子女的安全,结合学校及家长的实际情况,我自愿向学校作如下承诺:
一、我同意我子女__________(孩子姓名、身份证号码)走读,走读时间为___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日止,届时如仍需继续走读,则再次提出申请。
二、我保证我子女走读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定。
三、家长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我对子女的教育、安全管理负责。子女走读期间不租住自建房或不安全的房屋,在校外的一切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均由学生、家长承担,与学校无关。
四、学校上课期间子女未到校或上课后私自离校,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承担,与学校无关。
家长签名:
日 期:
附件4
**学院20 -20 学年走读生汇总表
序号 | 学院 | 班级 | 姓名 | 学号 | 性别 | 原住宿舍 | 材料是否齐全 | 联系电话 | 家庭地址 (租房或现居住地址) | 住家/租房 | 校内住宿/校外住宿 | 是否为危房 | 走读原因 | 办理走读时间 | 辅导员 | 备注 |
楼栋 | 宿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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