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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生满意度调查及问题反馈处理机制

供稿人:     责任编辑:胡广云     发布日期:2025-06-2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了解在校学生对本校教育教学、管理服务、校园环境等方面的满意程度,积极收集学生的意见与建议,以推动学校工作改进、优化资源配置,并提升学生在校生活质量与归属感,特制定本机制。

第二条 制定原则

客观性:确保调查内容科学合理,数据真实可靠。

匿名性:保护学生隐私,鼓励学生自由表达真实想法。

全面性:覆盖教学、管理、后勤、校园文化等多个领域。

持续性:定期进行调查,形成动态监测机制。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机制适用于全校所有在校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以及相关管理部门。

第二章 调查内容

第四条 调查涵盖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教育教学:课程设置合理性、教学质量与效果、师生互动、实践教学与科研支持等。

管理服务:行政效率、学生事务办理流程、辅导员指导等。

后勤保障:住宿条件、餐饮质量与价格、校园安全与卫生、医疗与心理健康服务等。

校园文化:社团活动、学术讲座、体育设施等。

发展需求:职业规划、创新创业支持、国际交流机会等。

第三章 调查实施

第五条 问卷设计。由教务处、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等相关部门联合组成专门的问卷设计小组。该小组负责根据往期调查反馈和当前学校实际情况,精心制定调查问卷内容。

确保问卷既包括定量(例如评分制)问题,用于衡量具体方面的满意度;也包含定性(开放性问题),以便于收集学生的详细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宣传动员。利用校园官网、学工网、微信公众号、班级群等多种渠道发布关于即将进行的学生满意度调查的通知,详细介绍调查的目的、意义及参与方式。强调调查的重要性,鼓励全体学生积极参与,以帮助学校更好地了解学生需求,改善学习生活环境。

第七条 数据收集。主要通过线上平台(如问卷星或学校自主研发的系统)进行数据收集,同时为不方便在线填写的学生提供纸质问卷作为补充。设定合理的调查周期(通常为1-2周),确保能够覆盖不同年级、专业的学生群体,保证数据的全面性和代表性。

第八条 数据分析。收集完毕后,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或学校内部的专业统计部门对数据进行分析。根据分析结果编写详尽的《学生满意度调查报告》,该报告应包括总体评分、各项指标的具体排名、发现的主要问题清单等内容。为后续的结果反馈与改进措施的制定奠定基础。

第四章 结果反馈与改进

第九条 结果公开透明,通过多种渠道向全体师生公布调查结果摘要,接受监督;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

第十条 实施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表,建立有效的“问题反馈-整改-跟踪”闭环机制。

第五章 结果应用

第十一条 将调查结果作为学校年度考核、部门绩效评定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二条 根据调查结果优先解决低满意度领域的相关问题。

第十三条 将调查结果纳入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促进系统性改革和发展。

第六章 保障机制

第十四条 成立专项工作组,由校领导牵头,多部门协作,确保机制的有效执行。

第十五条 对积极参与的学生给予适当奖励,提高参与度。

第十六条 定期评估改进效果,持续完善机制。

第十七条 对于整改不力的情况,采取督查通报等方式加强问责。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机制解释权归学校学生工作部所有。

第十九条 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本机制,保证其科学性和适用性。

第二十条 本机制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