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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发放通知

供稿人:肖芳     责任编辑:周雅     发布日期:2017-06-15

关于2017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发放通知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和财政厅相关文件通知,2017年春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指标金额已正式下达我校。三等国家助学金每生1000元/期;二等国家助学金每生1500元/期;一等国家助学金每生2000元/期。为了更好、更准时地将2017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发放到学生手中,请各学院提前做好准备。

一、2017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按照2016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备案表发放、所有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受助等次不得改变。

二、请各学院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助学金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经学生举报或学生处查出对国家助学金截留、挤占和挪用的情况,学生处将上报学校严肃处理。

三、请学院于4月27日前提交纸质版的《国家助学金审批发放表》(2016年秋季版,一式一份),认真核对发放表中受助学生的信息(姓名、专业及银行帐号),组织学生在签名栏内签名确认。

学生工作处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