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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习型寝室” 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供稿人:李慧  责任编辑:周雅  2022-12-02  点击次数: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习型寝室”

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化“五育并举”教育理念,深入抓好寝室文化建设,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营造团结、和谐、好学、向上的寝室环境,进一步推进我校学风建设,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遵循“正德厚生,经世济用”的校训,着眼于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建设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阵地。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好学风建设中“督寝风、浓学风”的具体工作措施,以引领和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为目标。充分发挥学生寝室育人平台的作用,营造学生寝室内浓郁的学习氛围、实践动手能力。创建学风优良、团结互助、内务整洁的学习型寝室,引导全体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和成才观。

三、申报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

1.寝室成员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

2.关心时事政治,室风正,讲文明,有礼貌,集体荣誉感强;

3.所在寝室的中共党员、学生干部示范作用发挥好。

(二)纪律意识强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寝室成员在申报期内无打牌赌博、私接私拉电线、违规使用(或存放)大功率电器和饲养宠物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3.尊重并服从老师和寝室管理人员的管理,积极配合寝室管理部门搞好日常卫生与纪律检查工作,敢于抵制各种不良倾向;

4.在评选年度内寝室成员没有人受到过纪律处分。

(三)内务卫生好

1.寝室成员积极参加寝室文明建设;

2.所在寝室在申报期内各学期均在“星级评比月月评”中总评获“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且没有一次不合格记录。

(四)学习风气浓

1.在申报期内,寝室成员学习上互相帮助、互相激励,学习氛围浓厚;

2.30%以上寝室成员获得奖学金,其他寝室成员的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0%,且无补考或重修科目;

3.60%及以上寝室成员在大学二年级过英语四级,80%及以上寝室成员在大学三年级过英语四级。

符合以上4款申报条件的寝室可直接申报,如不满足上述4款,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寝室,也可申报。

1.寝室成员积极参加“挑战杯”和“互联网+”竞赛,并有30%以上成员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2.寝室成员积极参加与专业相关的学科竞赛活动,并有30%的以上成员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3.有寝室成员主持校级以上(不含校级)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

4.寝室成员积极进行科学研究,申报期内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及以上,或获得国家专利、软件著作权一项及以上;

5.寝室成员积极进行文学创作,申报期内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作品一篇及以上;

6.寝室成员在申报期内获得相应专业技能或职称证书达75%以上,但入门级的从业资格证书除外。

四、评选办法

(一)申报时间:学习型寝室每学年评选一次,每年11月份进行申报和评选;

(二)申报范围:全校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宿舍;

(三)申报材料:

1.填报《“学习型寝室”申报表》;

2.提供《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总表》;

3.提供其他支撑材料的原件和相关复印件;

(四)审批程序:

1.申报寝室提出申请;

2.申报寝室所在班级辅导员签署意见;

3.所在楼栋思政辅导员签署推荐意见;

4.所在学院初审;

5.学生工作处组织评审;

6.全校公示;

7.下文。

五、奖励办法

(一)对符合评选条件的寝室授予该学年“学习型寝室”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或奖杯;

(二)获评“学习型寝室”称号的寝室长可评为“优秀学生干部”,不占班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指标。

六、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