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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5-2016学年“学习型寝室”的决定
供稿人:肖芳  责任编辑:周雅  2017-06-15  点击次数:  

关于表彰2015-2016学年“学习型寝室”的决定

校属各部门: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认真贯彻落实湘财院发【2016】87号《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生学风建设方案》中“督寝风、浓学风”的具体工作措施,根据院发【2016】88号《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学习型寝室”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试行)》文件精神,经宿舍思政辅导员推荐,各二级学院审核,学生处复核,通过公示。学校决定授予财政金融学院13栋406、信息技术与管理学院1栋709、工程管理学院1栋413、会计学院3栋227、会计学院9栋208、公共管理学院 6栋324、外国语学院2栋418、工商管理学院7栋416 “学习型寝室”荣誉称号。

望获奖寝室再接再厉,不断进取,再创佳绩。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