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9日院发﹝2016﹞31号颁布)
一、积极开展实验实训基地建设,组织全校实验实训教学,组织开发新的实验实训项目,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培养。
二、组织实施学校机房与语音实验室教学硬件资源建设、调配使用和管理。指导、检查监督、考核使用科室实验教学硬件资源建设、调配使用和管理。
三、审核学校各机房、语音实验室及装备建设方案和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工量器具、用品、耗材等的购置、维护、报修、维修等工作。
四、负责落实学校实验实训仪器设备、物资与财产管理制度。
五、组织管理与协调学校实验教学硬件资源建设和实验实训文化建设。
六、负责实验教学的实施与管理工作,协助教务部门完成实验教学排课任务。
七、协调学校网络与信息管理部门、教学系统应用软件商做好各项教学应用软件系统的正常运行。
八、负责实训教学设备相关的技术资料、统计资料等档案的收集、整理及规范管理工作。
九、做好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管理工作、绩效工资分配及其它管理工作,做好职能部门需要协助办理的工作。
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