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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实验室管理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的补充通知
供稿人:邹壮达  责任编辑:邹壮达  2017-12-20  点击次数:  

为加强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安全管理,保证学校实验室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关于明确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实验室管理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的通知》(实发〔2017〕2号)文件内容及中心实验室建设情况,经中心共同研究决定,新建三间实验室的管理及安全责任人人员名单如下:

 

互联网+教学实验室(一):  王  皓

互联网+教学实验室(二):  王  皓

财经综合虚拟仿真实验中心:邹壮达

 

 

2017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