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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信息管理人员日常的操作规程
供稿人:  责任编辑::谭朔  2017-09-03  点击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学院网络系统稳定、高效、安全地运行,促进教育信息化的不断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规程所指的网络系统是指组成学院总部通信网络中的路由交换设备、安全设备、计算机服务器、工作站以及保障该网络正常运行的各项辅助设施,各级网络管理、维护、保障部门及人员。

 

第三条  规程是对学院网络系统运行保障工作实施管理的基本依据,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第四条  规程的最终解释权在信息中心信息中心

 

 

  

第二章    运维管理职能

 

第五条  网络管理人员具体承担全学院网络系统的设计、规划、建设和管理。

 

第六条  网络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有: 

(一)根据网络运维特点和运维需求,拟定我学院网络运维管理的方针、政策、保障计划等提供领导决策,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我学院关于网络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担负网络执勤、监控工作,掌握网络运行状况,及时处理网络故障;

 (三)在信息中心主任领导下,根据需求严密、科学、合理地掌控网络的各项资源,如IP地址、域名分配等;

 (四)定期分析讨论网络运行状态与运行质量,对比各项参数,排除潜在故障隐患,提出网络改进意见;

 (五)保障我学院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并为各二级单位部提供网络应用的技术支持;

 (六)负责我学院门户、教务、邮件服务器数据及其他重要数据的备份管理; 

(七)负责我学院网络技术文档资料的管理; 

(八)收集和反映我学院网络使用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完善网络功能、改进网络性能,为全学院人员提供满意的网络信息服务。

 

  

 

 

 

 

第三章    内部职责的划分

 

第七条  运维管理保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操作人员。

(一)管理人员由信息中心主任担任。 

(二)技术操作人员由技术人员组成。

 

第八条  人员职责:

(一)管理人员职责: 

1、组织制定我学院网络运维的方针政策、管理制度,并组织与指导各二级单位及系部积极落实;

2、完成学院网络运维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检查、督促、考核系统执勤情况;

3、组织技术力量,及时、准确地处置网络发生的故障;

4、检查网管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讲评网管业务工作情况,安排网络管理的相关工作。

(二)技术操作人员职责:

1、掌握我学院网络总体性能指标,系统拓扑结构、设备连接关系、信息流程以及各系统设备功能和工作状态;

2、熟练掌握系统设备的硬件安装、线缆连接、系统设置;熟悉软件的安装、测试、升级等管理工作;完成网络系统的资源调整、配置等任务;

3、掌握本专业系统常用故障的检测手段与排除方法,迅速准确定位故障部位,积极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密切配合,排除系统故障;

4、熟悉学院网络设备及系统定期维护方法和步骤,负责分管设备的安装调试与维护工作;

5、具备良好的工作作风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服从管理,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在问题面前不推诿、不拖拉、不慌乱、不盲目、不蛮干,要冷静分析、沉着处理;

6、随时监控计算机病毒在学院网络上的流行,定期检查学院计算机病毒库升级工作,做好计算机病毒的防范工作;

7、掌握电工技术、配电设备组成及工作原理,熟悉电源设备的技术指标、机房配电线路及供电情况;

8、严格按照高、低压操作规程规范操作,确保人员及各项设施的用电安全;定期检查设备线路的安全状况,提出合理的预防处理措施; 

9、掌握机房安装配置的空调机工作原理和空调系统技术性能指标。熟悉空调系统设备的定期维护方法与步骤;在相关技术人员的配合下排除设备疑难故障;保障设备稳定可靠运行; 

10、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参加本系统值班,加强学习,努力钻研业务,注意收集整理业务资料,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四章 运维管理工作制度 

第九条 工作制度 

(一)工作时间: 网络工作时间为7*24小时值勤保障。 

(二)工作方式:  学院网络工作方式是:由网络技术人员负责担负24小时工作保障。

(三)工作内容: 

1、每天两次进行机房巡视、网络运行状况及对外服务器服务状况监控; 

2、按照规程的时段巡视机房,检查基础设备包括UPS电源的运行情况,监控其输入输出电压、电流,并监控当时机房环境温度、湿度; 

3、按照规程的时段查看路由、防火墙等关键系统运行情况,包括网络流量、带宽占用率等,重点检测关键设施; 

4、按照规程的时段检查对外WEB、DNS服务器和EMAIL服务器的服务状况是否正常; 

5、接待电话申告或讯问应做完整、详细记录,快速响应,及时确定原因,积极组织处理,同时记录解决问题的操作过程,问题解决后应及时回复申告人;

 6、遇到断电情况,应在断电前按正确的顺序将服务器关机,供电恢复后及时开机; 

7、遇到不能处理的问题时,通知相关人员或及时汇报,并记录; 

8、工作人员要有强烈的安全意识,巡查时应注意发现各种可能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排除,要防止火灾、水灾和不法分子的破坏。 

(四)工作要求: 

1、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值班岗位,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认真履行职责; 

2、未经批准不得擅离职守,除了吃饭时间,其他时间不可随意外出; 

3、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4、加强设备巡视,网络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报告; 

5、工作人员应有强烈的责任心,争取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认真填写工作记录,不得乱写乱画和擅自撕毁; 

7、不得擅自拆毁设备、关闭服务器,不得私自安装与学院网络运行无关的软件,不得私自修改系统配置参数; 

8、工作人员应要熟悉机房设备,熟悉网络及线路的基本情况; 

9、工作人员按规程的权限作好系统运行和管理工作,不得越权操作系统的硬软件; 

10、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故障险情的处理流程,遇事沉着冷静;     

11、工作人员应熟悉机房消防设施的配置和操作流程,出现火警时应立即采取扑救措施并及时报警;不得在机房内使用电炉或其他电器; 

12、对于违反工作规程,或责任心不强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工作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 请示报告制度 

(一)工作中如有下列情况应及时请示报告: 

1、汇报上级指令的执行情况和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时; 

2、系统出现严重问题甚至故障时; 

3、系统出现方向性中断,不能保障网络畅通时; 

4、需要更换网络设备、修改网络设备和服务器参数配置时;

5、调换工作人员时; 

6、系统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如火灾、雷击或其它严重性自然灾害时; 

7、其它不能自行解决的异常情况时。 

(二)请示报告通常应逐级进行。 

 

第十一条 机房和工作间管理制度 

学院网络机房及各工作机房,要制定严格的工作制度,参加学院网络运维保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 

(一)严格遵守各项设备操作规程。 

 

 

 

  

 

 

(二)爱护系统设备,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拆、改或挪作它用。 

(三)未经许可严禁在值勤系统设备上私自安装使用与系统无关的软件。 

(四)保持良好的机房工作秩序。维修工具、仪器仪表、资料和表报等放置整齐、定位准确。 

(五)按规程着装(工作服)进入机房,不得任意换装。 

(六)机房内严禁吸烟、打闹、会客,或从事与维护工作无关的活动。 

(七)未经许可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房。 

(八)未经许可,任何人员不得在机房或其它工作间内摄影或录像。 

 

 第十二条 资料和文档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设备软、硬件文档资料库,分门别类,严格登记造册。 

(二)文档资料随系统变化应及时维护、修改、校对。 

(三)文档资料的借用,要按相关规程登记,按期归还,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四)文档资料由专人负责保管,存放在专用的资料室。 

(五)各种报表资料格式统一,填写要规范、准确、及时。 

(六)报表种类: 1、工作日志; 2、设备故障登记表; 3、系统维护登记表; 

4、责任事故、严重差错报告; 5、设备履历簿。 

(七)文档资料种类: 1、操作使用手册; 2、技术维护手册; 3、常见故障处理手册; 4、网络拓扑结构图; 5、通信及网络配线资料; 6、配电线路资料; 7、资源分配管理资料; 8、客户需求与配置资料; 9、应急情况处置预案; 10、系统建设文档。包括:总体建设方案、施工图纸、线路路由、原始参数配置、随机资料、软件等。

 

 第十三条 安全保密制度 

(一)学院网络管理及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计算机安全法规,国家安全法令和我院有关网络管理的规章制度。严禁在网上泄露国家机密;严禁散布颠覆国家、有损国家利益的反动言论;严禁在网上传播、查阅淫秽书刊、资料、色情类媒体信息;严禁在网上造谣诽谤、中伤国家、民族及个人的行为。 

(二)不得与无关人员谈学院网络机密。包括运营管理、近期规划、发展战略等事项。 

(三)未经上级或相关部门批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机房;如已得到许可的,需由相关人员陪同。 

(四)未经许可,严禁在机房内拍照、录像。

 

 

 

第五章 事故、差错

 

第十四条 事故差错定义 

(一)凡因故意或责任心不强,人为造成学院网络系统故障,损坏设备、器材、仪表等,按情节轻重,对系统影响的大小及后果,分别定为事故、严重差错和差错。 

(二)发生差错后,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上报。对事故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应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三)事故须报信息中心审定备案。严重差错和差错由中心主任审定备案。 

 

第十五条 事故范围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事故: 

(一)由于人为因素致使系统严重故障,网络运行受到严重影响,造成不良后果者; 

(二)违反操作规程,损坏主要设备、贵重仪器仪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三)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网络配置参数、安全措施等,影响网络运营者; 

(四)发现故障而不及时采取措施,造成严重后果者; 

(五)违反规章制度,在网上从事非法活动者。包括违反国家法律,制作或传播反动言论、造谣诽谤、淫秽色情、封建迷信;制作或传播病毒者;

(六)离职守或弄虚作假,伪造、谎报工作情况者;

(七)犯错误,拒不接受批评教育,不接受教训者;

(八)与同事无理磨擦,严重影响网络管理人员形象及业务开展,造成不良后果者。

 

第十六条  严重差错范围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严重差错:

 (一)违反设备操作规程,导致系统功能下降,造成不良后果者;

(二)损坏设备、仪器仪表,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

(三)错漏交接上级指示及工作事项,对工作有不良影响者;

(四)工作不认真,监控系统不力,延误故障处理,造成不良后果者。

 

第十七条 差错范围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差错:

(一)责任心不强,延误设备故障处理,影响系统功能者;

(二)损坏设备、仪器仪表、工具,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者;

(三)错漏交接班事项,对工作造成影响者;不足严重差错,但已造成不良后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