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院务公开制度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校务公开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我院的院务公开工作,努力营造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公平、公开、公正的工作氛围,构建和谐校园,特制定如下细则:
一、指导思想 .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努力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拓展教职工参与学院管理的渠道;加强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学院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促进学院管理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二、公开原则
1、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3、坚持真实有效的原则;
4、坚持简易方便的原则。
三、公开的内容
(一)规章制度、计划总结
1、学院发展的各种规划、改革方案、分配方案等;
2、学年工作计划、总结;
3、学院的规章制度;
4、学校的有关通知、规定等。
(二)组织人事工作
1、学院教研室主任的选拔任用;
2、教职工党员发展、转正;
3、教职工考核(包括年度考核、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科研工作量考核等);
4、各种评优评先(推荐);
5、教师职称评审(推荐);
6、教职工岗位聘任;
7、教职工进修访学;
8、人才引进;
9、教职工的调动、招聘(含临聘)。
(三)教学科研工作
1、教师教学任务安排和教师每学期工作量;
2、教学检查情况通报;
3、教学和科研课题申报、规范化和精品课程建设;
4、教学、科研实验设备购置计划申报、实验室安排。
(四)财务工作
1、学院年度收支情况报告;
2、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经费;
3、差旅办公经费;
4、教学活动经费
5、体育器材购置与维修费;
6、公用经费;
7、教职工绩效分配情况。
(五)学生工作
1、院学生会、团委干部选拔任用;
2、学生党员发展工作;
3、学生各种评优及奖惩(含实习成绩评定);
4、各种奖学金评定;
5、学生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四、公开的形式
(一)主要形式:教职工大会是学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和制度,是实行院务公开的主渠道和基本载体。
(二)辅助形式:
1、通过学院中层干部会、教职工大会、学生大会、座谈会等各种会议形式公开院务工作;
2、通过公告、通报、院网、校园网等文传形式公开院务工作;
3、通过院领导接待群众来访、个别谈话等形式,收集、征询群众意见,改进工作; .
4、公开时间:按程序及时公开,一般不少于5天。
五、组织与实施
1、学院成立以学院院长及党委书记为主要领导的院务公开委员会工作小组,负责学院院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小组要有学院工会委员代表(不能与书记或副书记重复)、其他教师代表参加,工作小组以5-7人组成为宜。
2、院务公开工作实行责任制。学院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学院要根据公开项目的内容落实具体责任人,并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
3、院务公开工作实行日常检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学院院务公开工作将作为学院领导班子重要的工作内容之一;学院将积极配合学校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将对学院的院务公开工作进行随时的指导和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