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0年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湘教通[2010]年37号文件(关于201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现将201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本次教师资格证报名时间为3月31日 —— 4月2日截止,过期不接受报名,报名时交纳报名费150元。4月5日开始由申报人开始个人网上申报,4月8日前必须将申报材料整理袋装后交人事处709办公室,以便统一安排试讲,过期视为申报人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资格。
二、网上申报:
按教育部的统一部署,我省从今年春季批次开始,各类教师资格申请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左侧“网上申报”图标或上方“网上申报”栏目进入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本次网络注册开放时间为4月5日开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申请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
(1)资格种类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湖南省教育厅;
(2)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规格为宽114像素,高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所有申报表格需贴好照片,另单独交3张1寸照片( 用于办证);
(3)申请任教学科(课程):跟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尽量在本科学科里面选,选二级学科;
(4)证件类型:统一选身份证,并使用身份证上登记的姓名;
(5)现场确认点选1;
(6)现从事职业:统一选教师;
(7)思想品德栏中:鉴定单位全称: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鉴定单位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二路139号;电话:0731-88811756;邮编:410205。
网报系统中所有资料必须填完整,申请人对填报的信息核对无误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存《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打印一式2份。
三、现场确认须提供的材料:
1、从网上申报系统中生存并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两面统一用A4纸复印到一张纸上);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1954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可免);
5、体检检查合格证明(学校所在地的市州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网报系统中下载,A4纸打印);
7、师范类毕业人员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不需提供第9项;
8、《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
9、《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A4纸打印);
10、聘书;
11、副教授职称人员还需提供专业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2、师范教育类专业的人员需提供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和教育实习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不需提供第3项;
申请人提供的以上材料均应依序整理好。
表格下载网址:http://teacher.hnedu.cn/index.jsp(湖南教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