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下载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通〔2015〕448号)文件,现将我校2015年教师系列(含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材料提交时间
请申报对象于10月19日下午5点前,将本人任现职以
来的继续教育情况材料(原件,继续教育证)交至人事处513办公室进行审核,如因本人逾期未交材料,导致换证延误并影响职称申报的,由本人负责。
二、职称申报材料提交时间截止日期:11月6日。
1、职称申报材料请在附件中下载。
2、不再需要填报《责任卡》
3、公示表三分,2份单独交,1份按要求装订在材料里
4、真实性查询证明同上
5、文章、课题等科研项目的复印件,须科研处的公章和审核人签名+部门公章和审核人签名(注明:原件已核),即视为本项资格审查合格。
6、教学相关项目的复印件,须教务处的公章和审核人签名+部门公章和审核人签名(注明:原件已核),即视为本项
资格审查合格。
7、各种证书的复印件,须部门公章和审核人签名+人事
处公章和审核人签名(注明:原件已核),即视为本项资格审查
合格。
8、合同请到人事处513办公室领取
9、《评审表》内相关项目,请到相关部门盖章+审核人签名
10、需单独放不装订的材料,请在附件的《职称材料》压缩
包里进行查询,其余材料需装订。材料请使用打印纸纸张。装订
继续教育证的地方,请留一份白纸即可。《特别信息表》进资格
审查材料。
11、请按附件文件(前文所述的文件)所列目录分类材料
12、中级职称材料要求同上述要求
11、初级职称材料一并提交(初任表2份+学历学位身份证
复印件)
三、未报名参加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的人员,未按时交材料的人员,人事处不接受其申报材料。
四、未尽事项,请向人事处513办公室反映情况,如确需修改,将发补充公告。
人事处
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