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了做好2017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请各学院、相关部门根据《湖南财政经济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暂行办法》和2015-2017年未参加青年教师导师制指导对象名单提交需要接受指导的青年教师及导师名单、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计划书,并于10月30日前报送至人事处516办公室。
附件(请到学校OA系统下载):
1、《湖南财政经济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暂行办法》
2、2015-2017年未参加青年教师导师制指导对象名单
人事处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