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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任2017年度青年教师导师的补充通知
供稿人:黄卓   责任编辑:陆初卿  2017-11-26  点击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湖南财政经济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暂行办法》(院发[2013]54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请,学院推荐,人事处审核,现将2017年新聘任的青年教师导师补充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聘期1年,从2017年11月起算。    

                  人事处      

2017年11月26日


附件:湖南财政经济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及培养对象补充名单

 

序号

所在学院及部门

导师人数

导师姓名

培养对象人数

培养对象姓名

1

财政金融学院

1

刘建民

1

胡小梅

2

会计学院

1

周忠民

1

李元媞

3

学生处

1

朱丽翔

1

王涛

4

体育学院

1

王牡娣

1

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