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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新增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供稿人:邓永红 责任编辑:邓永红 2016-12-29 点击次数: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文件通知(“湘学位
[2014]5号”),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已批准为“新增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并同时批准会计学、财务管理、财政学、金融学、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6个本科专业新增为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
此次学院成功获批新增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既是学院党委、行政正确领导的结果,也是学院全体师生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学院将按照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要求,并以此为契机,切实加强学院本科教育与人才培养工作,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确保学士学位授予质量。
2014.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