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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二级学院评建工作情况第二次专项检查评比的通知
供稿人:王依  责任编辑:王依  2017-11-04  点击次数:  

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二级学院评建工作情况第二次专项检查评比的通知

 

校属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湘财院院发〔2016〕28号)《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评建工作校内专项检查评比总体安排》及《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评建工作奖励与责任追究办法》(湘财院院发〔2016〕89号)的有关要求,现对二级学院评建工作情况进行第二次专项检查评比。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评比时间、对象及地点

(一)检查时间: 2017年 7月6—13日

(二)检查对象及汇报、检查地点(检查先后顺序由抽签决定):

检查时间

检查对象

汇报地点及试卷、论文检查地点

教学档案检查地点

2017

7月6日

8:30—10:00

人文与艺术学院

办公楼

517

会议室

办公楼820

10:30—12:00

马克思主义学院

办公楼904

15:00—16:30

继续教育学院

一教学楼三楼305

2017

7月7日

8:30—10:00

体育学院

体育馆216室

10:30—12:00

数学与统计学院

办公楼806

15:00—17:00

厚生国际教育学院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办公楼614

2017

7月10日

8:30—11:30

公共管理学院

办公楼416东

14:30—17:30

工程管理学院

办公楼223

2017

7月11日

8:30—11:30

工商管理学院

办公楼416西

14:30—17:30

财政金融学院

办公楼101

2017

7月12日

8:30—11:30

信息技术与管理学院

办公楼310

14:30—17:30

会计学院

办公楼201

2017

7月13日

8:30—11:30

外国语学院

办公楼321

二、检查评比内容及方式

(见办公系统OA通知)

(二)评价方式

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参见《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本科教学档案归档工作考核指标体系检查评分表》(详见附件1)《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二级学院主要评估材料检查评分表》等

三、检查评比程序

(见办公系统OA通知)

四、具体要求

(见办公系统OA通知)

                             评估办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