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生学风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学生学风建设机制,明确学风建设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增强学风建设实效,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学风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在全校学生中形成“勤于学习、奋发向上、诚实守信、勇于创新”的良好学风,使广大学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专业意识良好,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
2、具体目标:通过加强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做到“五提高”、“五减少”。“五提高”即:学生专业认同感提高,学习热情提高,课堂出勤率提高,课外学术活动参与率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提高。“五减少”即:学生不文明行为减少,上课迟到、早退和旷课现象减少,考试作弊现象减少,不及格学生人数减少,不能如期完成学业学生人数减少。
二、工作思路
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遵循“正德厚生,经世济用”校训,着眼于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牢固树立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构建学校——二级学院——班级——宿舍“四位一体”的学风建设体系,形成学风建设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养,不断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
三、工作措施
(一)抓教风,带学风
1、充分发挥师德师风建设在学风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广大教师要将正确的世界观、科学的知识和人文精神、精湛的教学技艺和高尚的人格魅力贯穿在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中,自觉发挥教师在课程建设、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辅导答疑、课程考核、成绩评定等过程中的主体责任和主导作用,要严抓课堂纪律与考试纪律,维护课堂秩序,减少直至杜绝学生上课迟到、旷课、玩手机等不良现象。
2、切实加强学业指导工作。认真落实《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业导师管理办法(湘财院院发【2016】46号)》文件精神,原则上每个班配备一名学业导师或兼职班主任,学业导师或兼职班主任要抓好学生的专业思想教育,指导学生制定并督促实施学业计划,指导学生专业学习,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创业活动和其他课外活动,关心和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提高学生创新能力,提升学生的人文素质。
3、积极推行辅导员与任课教师联系制度。鼓励辅导员加强与任课教师的联系,配合任课教师共同做好学生学习指导工作。辅导员每月与本学院主干课任课教师联系1次,及时对迟到、早退、旷课的学生进行教育处理。开展经常性的师生交流活动,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教学各个环节的意见和建议,解决教和学存在的问题,为学生成长提拱指导咨询。
(二)强管理,促学风
(1)建立健全学校各级领导、辅导员进宿舍制度。学校各级领导、辅导员要定期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学生动态,解决学生困难,加强对学生的文明、卫生、安全教育和管理,促使学生养成合理的作息习惯和良好的卫生习惯。
(2)坚持分类指导和全程辅导相结合的管理制度。从新生入学教育开始,到毕业生文明离校,要根据不同年级的不同学习特点,进行分类指导。“大一、大二”实施“领航计划”和 “基本技能提升计划”。“领航计划”重点抓入学教育、抓学习习惯和自学能力培养,养成科学的学习方法,实现学习方法从高中到大学的转变;“基本技能提升计划”重点抓基本技能训练(外语、计算机等)和基础课的学习,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大三、大四”实施“专业技能提升计划”和 “就业能力提升计划”。“专业技能提升计划”侧重抓专业课学习,实验、实践能力的培养,促进学生专业知识积累和特长的形成。并针对有考研意愿的学生进行指导,提高考研成功率;“就业能力提升计划”侧重抓社会实践、就业技巧指导、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撰写指导。
(3)加强与学生家长沟通联系,充分发挥其学风建设辅助作用。认真落实好家校联系制度,辅导员老师每学期要与学生家长主动进行联系,通过学生家长座谈会、电话、写信、发电子邮件等方式,及时把学生在校学习、思想、生活情况全面反馈给家长,让家长充分了解学生的在校情况;同时,也从家长那里及时了解到学生不在校期间的有关情况,做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共同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三)严班风,兴学风
(1)注重班级学风建设,经常组织班级学风建设讨论会。组织班级学生签署自律承诺书,为每名学生建立诚信档案。召开“理想与成才”、“做诚实守信的大学生”等主题班会活动、考试前召开考风考纪主题班会、进行补考学生考前谈心活动;通过专业老师的实践指导,抓好各项专业竞赛、“互联网+” 、“挑战杯”竞赛活动;根据学生的自身特点与就业政策要求做好就业教育、辅导与指导工作。
(2)建立健全课代表和班干部相结合的班级学风自我督查体系。课代表与老师保持紧密联系,及时反馈学生对老师教学的建议和意见;班干部严格进行课堂考勤,及时汇总、反馈给辅导员,辅导员对缺勤学生要及时了解情况、进行教育处理。
(3)充分发挥班级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的在学风建设中的带头作用。开展学生党员、学生主要干部“我是党员(学生干部)我带头”、“结帮扶对子”等活动。加强对各级学生组织和学生干部的管理,督促其带头遵守学习纪律,对多次违反学习纪律的学生干部予以辞退、学生党员给予党纪处分。
(4)进一步完善校领导、中层干部联系班级制度。学校校领导和中层干部每人负责联系一个班级,校领导和中层干部要利用专题讲座、专题座谈会、课外活动指导和日常联谊等形式开展活动,并对该班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业指导、就业和生活困难问题加强指导和提供必要的帮助。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班级考评机制,对校领导、中层干部联系班级情况时行定期考评。
(四)督寝风,浓学风
(1)加强寝室学业交流,开展具有专业特色的学习型寝室创建活动,促进学风建设。在做好新生入学教育的同时,调动各年级优秀同学的积极性,深入寝室对新同学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学习习惯等方面进行指导。
(2)加强学生寝室学习风气建设,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成才。寝室长要带头并督促寝室同学自觉养成良好的自主学习习惯,对学习困难的同学进行帮扶,积极开展互帮互学。
(3)根据同学们的意愿,在调整寝室时将有考研需求的同学调为同寝室,引导其制定严格的作息制度和学习计划,加强考研信息的交流,让寝室营造一种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考研通过率。
四、工作保障
1.组织领导。学风建设是是一项系统工程,学校成立校院两级学风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协调全校的学风建设工作。学校学风建设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主管学生工作、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学院学风建设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负责人任组长,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辅导员、教师和学生代表等为成员,全面落实学风建设工作责任制。
2.营造氛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种宣传阵地的作用,及时报道学风建设各项措施和成效,宣传各类优秀典型和先进事迹;各学院、各班级要根据实际需要分学院召开专门的学风建设动员大会、组织召开学风建设主题班会,开展学风建设专题讨论,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以点带线、以线促面,汇聚人心,凝聚共识,增强学风建设的工作合力和群众基础,营造人人关心学风建设、人人参加学风建设的良好氛围,明确学风建设的主要任务与具体要求,确实调动每位同学的参与积极性。
3.动态监测。实施学风建设评价指标动态管理,建立学风建设预警机制,严格学风指标的督查和整改;完善学风建设考核机制,将学风建设工作效果全面纳入学校年度考核体系,对学生校级以上各项竞争性技能获奖率、校级以上统一考试违纪率、英语四级通过率、考研录取率、就业率等学风建设核心指标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和个人予以相应的奖励;每年由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团委、招生就业处等部门代表校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与各学院商定学生四级通过率、考研率、就业率年度目标值,并签订学风建设重要指标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学风建设重要指标稳步提升。
4.强化奖惩。学院学风建设要与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评奖评优相结合,为有效推动学风建设奠定综合评价与奖惩制度基础。学生工作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学生诚信档案建设、完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制度、学生评奖评优制度,通过优秀学生、文明寝室、先进班集体评比、表彰,强化激励机制;加强对学生进行校纪校规的教育,严肃考风考纪,严把考试和成绩关,每学期将违纪学生的违纪情况与处分材料一律记入学生诚信档案并装入学生档案。教务工作部门要深化考风考纪与学生学术道德建设,建立考试诚信处罚制度与监考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要加强学生诚信应考教育、科学道德与学术诚信教育,更要注重对考试违纪学生的教育和引导;校团委要强化各类学生组织在学生学风建设中的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作用。
五、本方案从2016年9月开始执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校—二级学院—班级—宿舍“四位一体”学风建设内容
2016年10月21日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党政办 2016年10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