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校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精神,现将2019年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18年12月30日至2019年1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2018年12月29日(星期六)上班。
二、清明节:4月5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三、劳动节: 5月1日放假(无调休)。
四、端午节:6月7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中秋节:9月13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2019年节假日调课安排以教务处的通知为准,寒暑假安排另行通知。
节假日期间,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认真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切实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应急值守和安全保卫工作。
特此通知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