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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供稿人:孟晓辉  责任编辑:黄志勇  2018-12-29  点击次数:  

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校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精神,现将2019年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18年12月30日至2019年1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2018年12月29日(星期六)上班。

二、清明节:4月5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三、劳动节: 5月1日放假(无调休)。

四、端午节:6月7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中秋节:9月13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2019年节假日调课安排以教务处的通知为准,寒暑假安排另行通知。

节假日期间,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认真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切实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应急值守和安全保卫工作。

特此通知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