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全体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及家属、校友以及社会各界人士:
今年是学校本科教学合格评估的关键时期。以此为契机,学校决定重新建设校史展览馆,以全面、真实记录学校的光辉历程,生动展示学校建设和发展的精神面貌。现特向全校各部门、二级学院、全体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及家属、历届校友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征集校史资料和实物。
(一)征集内容
1.学校历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书记、校长)的照片(标准照)及在任时间。
2.学校名人的照片(标准照和工作照)(学校名人主要包括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国家、省重点课题负责人、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教授)。
3.杰出校友的照片(标准照和工作照)、佐证个人成就的实物材料以及他们所撰写的反映在校期间学习、工作和生活情景的文章、回忆录等(杰出校友主要包括校友中的社会知名人士,著名学者,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大学博士生导师,社会各界、各领域对国家和社会有突出贡献的校友)。
4.国家、省、市领导以及重要外宾来校视察、参观、访问或慰问、表彰杰出校友的相关照片、文稿、题词、录音带、录像带、批示、手迹和相关报刊等。
5.学校在初创时期形成和使用过的有史料价值的教材、教案、试卷、教具模型、学生证、借书证、工作证、毕业证、班级毕业照片、纪念册及徽标、印章、票据(如饭票、水票)等实物。
6.反映建校以来学校教学、科研、党建、育人等方面建设和发展水平的标志性实物,如:奖杯、奖状、证书、奖牌等(获奖级别要求:国家级奖项和省、市级重要奖项)。
7.学校师生员工在参加省内外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会议、重要比赛等)中形成的文稿、证书、奖杯、奖牌、纪念品、照片等。
8.反映学校发展进程的照片、实物(主要包括学校各个时期的校徽、纪念章,反映学校发展变化的文件档案、新闻报道、声像资料,标志性的实验仪器及相关设备,早期校报,有代表性的教师的教材、讲义、专著、辞书、课件、纪念性文章,学生的学习笔记、日记感想、自办刊物、印刷品、书画作品、工艺品等)。
9.我校历史上各个学校(校区)的校牌、校匾,主要建筑物的奠基石,各个时期楼宇牌、道路标识牌等。
10.其他有史料价值的资料和实物。
上述所有校史实物资料请配以准确详细的文字说明。
(二)征集要求
1.欢迎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及家属、校友以及知情人士积极参与校史资料征集工作,并提供征集线索。
2.校内征集以各二级学院和部门为单位,由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工作,另安排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所属单位教职员工的资料征集和保管工作;离退休处负责向离退休老同志征集有关资料,校友征集工作由校友会秘书处牵头、各单位配合实施。
3.各单位应对征集资料进行分类,填写《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校史资料与实物征集清册》,并将资料实物和清册(加盖公章)一并交党政办。
4.学校将对征集到的全部图片和实物开具接收单并妥善保管;对特别珍贵的资料、实物,个人有保存意愿的,学校在复制、翻拍后将原件归还本人。
(三)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1月10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晓棠 傅琴
联系电话:0731-88811879;88811991
党委宣传统战部
党政办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