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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暑假放假(轮休)及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供稿人:  责任编辑:黄志勇  2020-07-15  点击次数: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暑期和秋季开学前后各项工作,经学校研究,现就我校2020年暑假放假(轮休)及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放假及开学安排

1.全校学生7月6日至9月11日放暑假,有考试任务的学生9月5日返校。

2.老生9月12、13日报到,9月14日正式上课。各二级学院9月14日上午将学生返校情况汇总报送学生工作处。

3.2020级新生9月16、17日报到注册。

二、教职工放假时间及暑假工作安排

1.二级学院教师在完成教学任务,按学校有关规定做好学生成绩评定及录入等工作后,可开始休学术假,8月30日之前返校。教师应充分利用假期,结合学院和自身教学科研工作,开展教学研究、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

2.行政坐班人员(含二级学院管理人员,不含雷锋校区管理办、雷锋校区建设指挥部人员)工作日实行轮休制,轮休时间为7月17日至8月30日,8月31日开始上班,工作日轮休时间每人不超过15天。轮休期间,周六、日正常休息。各部门、各二级学院根据暑期工作任务做好行政坐班人员轮休安排表,并通过OA进行公示,同时报送分管(联系)校领导。

3.切实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校园维修改造、仪器设备维护工作,安排好下学期教学工作任务和开学前教材发放等工作。窗口单位保证正常开放。

4.暑假期间,根据雷锋校区建设工作需要,雷锋校区管理办公室、雷锋校区建设指挥部工作人员原则上不轮休。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在实行轮休制期间,应确保本单位工作正常运行。

2.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工作做好值班安排,确保每天有人在岗值班(含周六、日)。值班人员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在办公室值守。根据防控工作要求,值班人员值班当日0点-24点须保持手机24小时通畅。值班安排应于7月16日前报校办、人事处备案。

3.切实维护假期安全稳定。各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要担起安全稳定责任,及时掌握一线情况,放假前认真组织全面安全排查整改并作好记录。各部门、二级学院要加强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4.健全假期应急协调机制,各部门和二级学院要完善应急工作预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按程序处理上报,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

5.暑假期间,全体教职工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廉政纪律。

6.注意外出安全,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教职工不出国、不去高风险地区,建议少出省流动,离开居住地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报告和审批。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办公室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