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暑期和秋季开学前后各项工作,经学校研究,现就我校2019年暑假放假(轮休)及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放假及开学安排
1.全校学生7月5日至9月14日放暑假。
2.老生9月15日报到,9月16日正式上课。各二级学院9月16日上午将学生返校情况汇总报送学生工作处。
3.2019级新生9月21日报到注册,9月22日上午开学典礼,下午入学教育,9月23日-27日上课,9月28日-10月6日军训,10月7日休息,10月8日开始上课。各二级学院9月22日上午将新生报到情况汇总报送学生工作处。
二、教职工放假时间及暑假工作安排
1.二级学院教师在完成教学任务,按学校有关规定做好学生成绩评定及录入等工作后,可开始学术轮休,9月9日之前返校。教师应充分利用学术轮休时间,结合学院和自身教学科研工作,开展教学管理、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
2.行政坐班人员(含二级学院管理人员,下同)实行轮休制,暑期轮休时间为7月20日至9月8日,9月9日开始上班,每人轮休时间不超过26天。各部门、各二级学院根据暑期工作任务做好行政坐班人员轮休安排表,并通过OA进行公示,同时报送分管(联系)校领导。
3.继续召开暑期本科办学思想研讨会。暂定9月11日、12日两天,参加人员为全体校领导、中层正副职干部和各系主任。
4.后勤处、基建处、学生处、保卫处等部门要按照2019年第五期党委会会议纪要要求,完成暑期校园提质改造任务及学生宿舍搬迁、校园安全等相关工作。
5.审计组审计及审计整改涉及的部门必须按要求安排工作人员配合。
三、工作要求
1.严格遵守假期值班纪律。各部门、二级学院值班领导要保持通讯畅通,遇到急办事项随时到校处理;各部门、二级学院值班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在办公室坐班,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人事处、监察处、校办公室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因工作纪律落实不到位,导致工作延误或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个人责任。
2.切实维护假期安全稳定。各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要担起安全稳定责任,及时掌握一线情况,放假前认真组织全面安全排查整改并作好记录。各部门、二级学院要加强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3.认真做好开学准备工作。暑假期间,任课教师利用假期认真备课,实验室工作人员做好实验保障工作;后勤处负责对教室、宿舍等学生学习、生活设施进行维修,教务处要提前安排好下学期课表、教材、教室等工作。
4.健全假期应急协调机制,各部门和二级学院要完善应急工作预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学校总值班室(电话:88811003),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
5.暑假期间,全体教职工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廉政纪律,干部外出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报告和审批。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