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就我校2022年暑假轮休及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放假及开学安排
1.2022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于6月13日-6月21日进行,第三学期教学时间安排为6月22日-7月15日。全校学生7月16日至9月4日放暑假,有考试任务的学生8月30日返校。
2.2019级、2020级、2021级学生9月3—4日报到,9月5日正式上课。各二级学院学生返校情况于9月5日上午汇总报送学生工作处。
二、教职工轮休及暑假工作安排
1.二级学院专任教师在完成教学任务,按规定做好学生成绩评定及录入等工作后,可开始休学术假,8月28日之前返校。教师应充分利用假期,结合学院和自身教学科研工作,开展教学研究、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
2.行政坐班人员(含二级学院管理人员)工作日继续实行轮休制,轮休时间为7月16日至8月28日,8月29日开始上班。考虑到清明节、五一劳动节应补休2天,轮值时间相应减少2天,每人轮值时间为14天。暑假期间,周六、日正常休息。各单位根据暑期工作任务填报行政坐班人员坐班安排表,并通过OA进行公示,同时报送分管(联系)校领导。
3.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切实做好毕业生就业、维修改造、仪器设备维护、秋季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和开学前教材发放等工作。
4.各二级学院和学生处、后勤处、图书馆做好暑期留校考研复习学生的管理、服务工作。
5.2022年暑期办学思想研讨班继续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在实行轮休制期间,应保证本单位工作正常运行。
2.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工作做好坐班安排,确保工作日每天有人在岗,坐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各单位坐班安排表(纸质)应于6月28日前报校办、人事处备案。
3.切实维护假期安全稳定。各单位要担起安全稳定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放假前认真组织全面安全排查,有问题及时整改。
4.健全假期应急协调机制。各单位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按程序处理上报,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
5.暑假期间,教职工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廉政纪律。
6.注意外出安全,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教职工非必要不出省,离开学校所在地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报备(不出省)和审批(出省)。暑期留校学生离开学校所在地需按学校规定履行报备审批手续。
7.学校总值班室设办公楼707,值班电话88811003。根据上级疫情防控要求,值班人员须24小时在值班室值守。
校办公室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