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实习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巩固学生所学专业知识,培养学生社会适应能力,提高综合素质的重要实践性环节。为了确保2017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毕业实习的组织和管理,学院成立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刘纳新 黄劲刚
副组长:杨健 戴恩湘
成 员:陈继初 葛干忠 刘桔林 邵子复 张薇 各毕业班辅导员
二、时间安排
根据教学计划,2017届本专科学生从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4月30日进行毕业实习。
三、实习基本要求
1.根据各专业的毕业实习大纲,制定具体的毕业实习计划,包括实习内容和要求、日程安排、指导教师安排等,并于2016年12月7日前报院教科办备案。
2.召开实习动员大会,向学生明确实习的目的、要求以及应该完成的工作等。
3.校外集中实习
⑴尽可能联系现有校外实习基地,将学生安排在实习基地集中实习。
⑵对于实行集中实习的学生,要选派业务水平较高,有一定实践经验且善于做学生思想工作、管理工作的专业教师担任实习带队兼指导工作。
⑶负责集中实习的带队兼指导教师,要明确实习要求,熟悉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并要提前到实习单位落实学生生活和实习的相关事宜。
⑷带队兼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实习的平时考查,实习结束要写出详细的实习总结。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违纪行为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及时报告学校,以便迅速作出处理。
⑸负责集中实习的指导教师,要加强与实习单位领导的交流,争取实习单位的指导、帮助,密切学校与实习单位的联系。
4.校外分散实习
⑴分散实习的实习单位由学生自己选定。学生选定实习单位后,应及时将实习单位报告指导老师,并由指导老师报各学院实习领导小组。
⑵分散实习的学生须与指导教师保持联系,及时汇报实习的基本情况。
5.校内集中实习
根据相应的实习大纲,制定实习计划,在第7学期前将校内集中实习实施计划、指导教师安排报教务处。
6.学生实习期间,指导教师利用电话、手机、E-mail等方式与学生保持联系,加强对学生的指导。
7.学生需要认真填写实习日志,不少于8篇,实习结束时,请实习单位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生毕业实习鉴定表》上作出鉴定(一式两份,由学生到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并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实习报告,交由指导老师签字,上述材料于2017年4月30日前交到学院教科办。
8.学生实习返校后,召开实习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实习情况,认真填写《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学院20 届学生毕业实习情况汇总表》(由学生到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并由学院分专业填写实习总结(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2017年5月15日前将座谈会纪要、毕业实习情况汇总表(Excel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毕业实习总结等资料送教务处。
9.按要求妥善保管学生实习日志、实习鉴定表、实习报告等实习资料。
四、实习成绩评定
实习结束时,由指导教师在核实学生实习日志、实习单位鉴定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学生实习报告评定实习成绩。实习报告的写作原则上应按照《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实习报告规范化要求(修订)》完成(见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
五、实习经费
实习经费及开支标准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学生的实习补贴。
六、其他
为加强落实我院本届毕业生社会实习工作,我院本届本科毕业班学生都需统一进入专一网(http://www.cost88.com/)在线会计实习工厂操作,进入平台后选择会计工厂,登录(账号为本人学号,初始密码均为123456)选择会计岗位,再选择任意一个公司,点击进入实操。每位同学必须完成某个企业一套账操作,完成后打印出附带成绩的报告作为附件装订在实习报告最后一页,作为指导老师评价实习报告的重要依据。(具体操作流程参照说明)
会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