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通〔2012〕316号
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
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督查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督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2〕44号)精神,我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督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2〕280号),对全省开展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督查工作进行了部署。为进一步做好督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督查组织
1、长沙地区的普通高等学校督查工作由我厅会同省征兵办、长沙市教育局联合组织进行。
2、长沙市以外的普通高等学校督查工作由学校所在地市州教育局会同当地征兵办组织进行。
二、督查内容
参见我厅《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督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2〕280号)文件,重点督查工作机制建设、政策公告张贴、政策宣讲解读、网上预征报名、已入伍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落实情况。
三、督查形式
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和实地考察等形式。
四、督查时间
6月5日至8日。
五、工作要求
1、各有关市州教育局要组织成立专项督查组,制定督查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好督查工作,务必在6月10日前完成督查。
2、被督查高校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督查工作,并根据督查组反馈意见,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行认真及时整改,以进一步推动本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
3、督查工作结束后,各督查组应写出督查报告,于6月12日前将督查报告以电子邮件形式报我厅学生处。联系人:彭伟、周军,联系电话:0731-84714915,电子邮箱:hnsjytxsc@126.com。
湖南省教育厅
二O一二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