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部署,进一步深化新发展阶段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计划项目”)立项申报与2020年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管理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行项目制管理,在类型上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在类别上从2021年起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两类。
(一)项目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的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学校鼓励学生在原有项目(如“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科竞赛等)的基础上,开展进一步深入研究。对已取得一定成果的项目申报,学校予以优先考虑。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申报该类项目需企业导师指导的可联系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校外创业导师)
(二)项目类别
分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两类。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为2021年起新增项目类别,旨在鼓励引导大学生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我省“三高四新”战略需求,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2021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8。
二、2021年度校级项目申报要求及程序
1.我校全日制本科2~3年级在籍在读的学生均可申报。项目应由3~5人组成的项目组进行申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或参加1项创新训练、创业训练或创业实践项目,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并要有相关专业指导教师进行指导。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的学生组成团队。项目主持人向本学院申报,经学院评审后推荐报至教务处。
2.2021年学校计划立项校级项目150项(包括推荐国家级立项20项目、省级立项40个),其中学校给予经费支持的立项100项,自筹经费立项50项(按评审排名,后50项经项目负责人及指导老师同意后确认为自筹经费立项)。各二级学院要积极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认真组织学生申报,并请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后,择优向学校推荐。各二级学院向学校推荐名额(不低于,可多推荐)如下:
二级 学院 | 会计学院 | 财政 金融 学院 | 工程管理学院 | 外国 语学 院 | 信息技术与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学院 | 公共管理学院 | 厚生国际 教育学院 | 人文与艺术学院 | 经济学院 | 数统与统计学院 | 体育学院 | 合计 |
名额 | 56 | 30 | 16 | 15 | 23 | 18 | 8 | 7 | 6 | 16 | 3 | 2 | 200 |
3.项目选题可由学生自行确定,也可由教师指定。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学校鼓励以实验为手段,以创新为目的,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与企业研发中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为主的项目。
4.为扩大项目的覆盖面,加强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学校将加大对优秀校级项目的支持力度。学校组织评委对各二级学院推荐项目进行评审立项150个校级项目,并在150个校级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财政资助项目”和“省级自愿配套项目”(推荐数量待定,按2021年湖南省教育厅发文中规定的数量为准)。学校推荐申报的“省级财政资助项目”和“省级学校自愿配套项目”通过省教育厅评审后,将由省教育厅发文立项。“省级学校自愿配套项目”的支持经费由学校专项安排。
5.申报项目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予立项:(1)与专业学习联系不紧密的;(2)项目为教师科研、教学研究项目不宜由学生完成的;(3)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4)已承担过项目尚未结题的。
6.参与了《关于持有国家、省级项目(课题)教师吸纳学生团队开展创新训练实践的通知》活动的项目可直接给予校级立项,如果愿意继续参加省级、国家级立项申请的请按本次通知要求报送材料。(项目选题由指导教师根据本人在研的项目指定或另行确定,可报开始确定的项目,也可报修改完善后的项目,包括项目选题也可修改。)
7.各二级学院推荐的立项项目,须提交以下纸质(电子)材料。具体有:(1)学生项目申报活页(见附件1)5份;(2)学生申报书3份(见附件2);(3)学院申报汇总表3份(见附件3)。
三、2020年度省(校)级项目的结项要求及程序
1.各二级学院申请的结项项目,须提交以下纸质(电子)材料。具体有:(1)省(校)级各项目组主持人(学生),提交项目结题报告书3份(见附件4);(2)项目研究报告3份(包括项目组人员通过参与该项目所获得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有所提高的个人报告);(3)项目研究成果3份(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产品、设计、专利、研究报告、获奖文件或证书等,电子材料用pdf格式、实物提交照片)。
2.学校组织评委对省(校)级项目进行评审验收,参与结项的学生必须进行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答辩评审合格才能结项。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结项的,必须提出延迟结项书面申请(见附件7),经教务处审批后方可延迟,否则做撤项处理。项目评审验收结果公示后统一发文。
四、项目后期培育
1、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第七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不断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2、遴选出符合条件的项目入驻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中心进行孵化培育。
五、材料上报的要求
学生提交的项目申报书、结题报告书的纸质材料要求用A4纸装订成册,用文件袋装袋,文件袋正面贴上申报书、结题报告书的封面。电子材料以“二级学院-姓名-项目名称-申报书/结题报告/附件”命名。上述材料请各二级学院于2021年6月22日前将材料电子文档汇总后以学院为单位发送到邮箱:hncycxcy@163.com,纸质材料交到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地址:一教学楼附属楼二楼第一间办公室,联系人:李老师 0731-8881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