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湖财校发〔2024〕20号)文件要求,请各二级学院、教学单位(含心理健康、军事理论、安全教育、就业创业课、劳动教育、文献检索等开课单位)于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17日开展2024-2025-2学期同行评价、校级教育教学督导评价工作。请各学院做好网上评价的组织和通知工作,并请同行评价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评价。具体安排见学院OA文件。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5年6月3日
上一篇:关于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和毕业实习手册专项检查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开展2024-2025-2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的通知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版权所有©2017 湘ICP备18011312号-1;湘教QS3-20050500002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