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 法》(湘财院校发〔2019〕132 号)文件要求,请各二级学院、 教学单位(含心理健康、军事理论、安全教育、就业创业课、 劳动教育、文献检索等开课单位)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5 年 1 月 10 日开展 2024-2025-1 学期同行评价、校级教育教学督导评价工作。请各学院做好网上评价的组织和通知工作,并请同行评价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评价。具体事项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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