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教学部门: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处拟组织对各教学单位(含各二级学院、招生就业处、学生工作处、图书馆、保卫处、创新创业学院,下同),本学期开学教学秩序情况和上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及教学材料归档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检查小组
组 长:郭国强
副组长:刘 征
成 员: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校内督导组
二、检查对象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门教研室或课程组及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含外聘教师)。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2021年3月1日-3月9日:各二级学院/教学部门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
(二)2021年3月10日15:00-17:00: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处组织集中抽查。
四、主要检查内容
(一)本学期开学教学秩序情况
1.教研室/课程组工作:包括本学期教学任务安排表、工作计划、专题教研活动计划安排(教研活动每学期开展6次以上且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活动是以教研教改为主题)、公开课计划安排(每学期2次以上)、听课计划安排(遵照《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听课评课制度(试行)院发[2012]74号》)等内容。
2.课程教学实施计划:每门课程教学实施计划必须与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课时、内容及考核方式一致(若一门课程是不同老师分专题或项目开课,必须综合所有专题或项目内容,保证课程教学实施计划的完整性)。
3.教师备课情况:包括开课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案及多媒体课件等。任课教师开课前一般要备好开课学期课程的三分之二以上的教学内容。
(二)上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及教学材料归档情况
1.上学期期末课程考核情况:包括命题考试科目情况一览表、非命题考查科目情况一览表、试卷评卷以及课程考核材料归档情况。
2.教学材料归档情况:包括教研室/课程组有关资料(工作计划及总结、活动记录本、考核表等)、教师个人教学资料(课程教学进度表、听课记录本等)、教学单位领导听课记录本、教学单位教学管理情况总结等。
五、检查要求
1.各二级学院、教学部门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切实做好自查工作。
2.各二级学院、教学部门在2021年3月10日上午下班前提交自查报告到办公楼124(需加盖学院或教学部门公章),并附上教研室/课程组工作计划(附表一)、开学教学秩序检查统计表(附表二)、二级学院日常教学检查制度及本学期日常教学安排表。
3.各二级学院、教学部门做好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处组织的现场集中抽查准备,并安排人员配合检查。
4.检查组成员在检查过程中认真核实二级学院/教学部门提供的检查材料,客观公正地予以评议,并在各检查项目评分表上打分。
附表一:教研室/课程组工作计划
附表二:学院/部门开学教学秩序检查统计表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处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