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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评估中心关于对湖南财政经济学院进行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08    作者:王依         点击:

校属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评估中心工作安排,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专家组将于2017年12月4日—7日(12月3日到校)对湖南财政经济学院进行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入校评估检查工作,现将《教育部评估中心关于对湖南财政经济学院进行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教高平中心涵[2017]67号)转发给大家,请各部门组织认真学习,并做好深度访谈、座谈、问询等准备工作,同时根据学校安排做好最后的整改、迎评工作。

特此通知。

附:《教育部评估中心关于对湖南财政经济学院进行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教育部文件.pdf

评估办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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