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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15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6-12-27    作者:邓永红         点击:

    编制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高等学校开展自我评估、建立健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完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我校自2012年开始编制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以来,已连续编制三次。为了保证2015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并发布这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编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进一步增强学校的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回应社会的关注,向社会展示学校风貌和办学特色、宣传学校办学理念和教学成果,增强学校与社会的沟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特别是用人单位对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总结教学工作经验与不足,持续改进人才培养过程,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学校领导小组

组 长:伍中信

副组长:樊晓平

成 员:王颖梅 杨安娜 陆初卿 黄从军 阮礼军 杨锴  蒋勇威 郭 丽 刘钟理 谭 朔 全承相 刘纳新 罗四维 陈 建 屈喜龙 刘铁明 刘 岗 李德祥 

       吴建国 戴永冠   

 (二)成立各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职责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王颖梅

副组长:邓永红

成 员:王 依 

职责:负责实施方案的制定,明确各工作小组职责,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

2.材料准备组

组 长:邓永红

成 员:刘纳新 罗四维 陈 建 屈喜龙 刘铁明 刘 岗 李德祥 吴建国 戴永冠刘 征 李小娟 胡 舜 曹建平 曲 莲 舒作贵 杨 艳 江 帆 刘建发

       李光宇 

    职责:根据附件的有关要求,收集、整理、分析、汇总各种支撑材料和文字材料,并及时移交报告编制组。

2.报告编制组

组 长:王颖梅(总撰)

成 员:刘 征(负责第六、七部分)、邓永红(负责第二、五 部分) 、李小娟(负责第三、四部分)、胡 舜(负责第一部分及总撰后文字修改)

职责: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编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有关精神以及附件的要求,撰写《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15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提交学院领导小组审核后发布。

三、工作进度安排

时   间

主要工作任务

8月26——31日

综合协调组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各部门协调会议

9月1——18日

材料准备组收集、整理、撰写支撑材料和文字材料

9月19——10月9日

报告编制组完成质量报告初稿

10月12日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初稿提交学院领导小组审核

10月13——18日

报告编制组完成质量报告修改稿

10月21日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修改稿提交学院领导小组审定

10月22——29日

报告编制组进一步完善,提交正稿

10月30日

向省教育厅提交《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10月31日

宣传统战部在学校门户网站首页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四、具体要求

1、请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的编制,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指定专人负责材料的收集、整理、撰写,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2、请评估办、教务处、党政办、人事处、宣传统战部、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院团委、招生与就业创业指导处、实验实训教学中心、网络信息中心、图书馆等部门按照附件的要求提交与部门相关的支撑材料和文字材料。所提供的支撑材料和文字材料请用A4纸打印,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由材料准备组组长邓永红汇总后(含电子版)移交报告编制组,将材料分发给报告各部分撰写人。该项工作要求于2016年9月18日前完成。

3、请报告各部分撰写人按照分工及要求撰写质量报告初稿。质量报告初稿请用A4纸打印,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于2016年10月9日前将质量报告初稿(含电子版)提交报告编制组组长王颖梅进行总撰。由王颖梅于2016年10月12日向学院领导小组提交审核。

4、质量报告修改稿由王颖梅于2016年10月21日向学院领导小组提交审定,报告编制组在10月22--29日期间根据学院领导小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5、学院领导审签后的《2015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正稿由综合协调组于10月30日前提交省教育厅。

6、2016年10月31日宣传统战部部长全承相负责在本校门户网站首页正式发布《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15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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