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湘财校发[2023]96号)及学校《关于2023级新生转专业有关事项的通知》,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转专业组织机构
(一)转专业领导小组
组 长:刘辉煌
副组长:罗四维 李艳丰 黄华军
成 员:李 鑫 王紫薇 汪圣国 胡小梅
李 金 李博达 王奕婷
联络人:贺文静
职 责: 负责本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制定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组织转专业考核以及提交拟接收学生名单;课程学分认定等工作。转专业办公室设主校区办公楼110室。
(二)转专业监察小组
组 长:肖燕飞 何桂基
成 员:易 好 李 娟 连锡同
各专业大类或专业学生各1名
职 责:负责监督学院转专业工作、处理学生有关转专业的申诉等工作。
二、转专业基本条件
(一)转入我院学生基本条件
1.对金融学、金融学(CFA&FRM方向)、金融科技、投资学、财政学、税收学、保险学专业有极大兴趣和相关专长,符合学生的兴趣和职业规划;
2.思想品德好,在转专业录取前未受过任何处分;
3.非厚生国际教育学院学生、职高对口学生、休闲体育专业学生、“专升本”学生和已转过一次专业的学生。
(二)转出我院学生基本条件
1.对金融学、金融科技、投资学、财政学、税收学、保险学专业无任何兴趣;
2.非金融学(CFA&FRM方向班)和财政学(厚生班)学生;
3.经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和监察小组讨论决定适合转出的学生。
三、转专业的工作原则
(一)控制比例原则
各专业(大类)转出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本专业招生总人数的15%(含转入ACCA、CFA&FRM、财务管理数字班的学生),但财经大类(含工商管理类、财政学类、金融学类、经济与贸易类、经济学类)内的所有专业之间的互转人数不受15%指标的限制。
(二)公平公正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考核,择优录取。
(三)集中办理原则
1.拟转入我院的学生申请
经转出学院签字同意后,由转出学院教务办将申请表于2023年12月4日前交主校区办公楼110室贺文静处。
2.拟转出我院学生申请
拟转出我院的学生将申请表提交给班级辅导员,班级辅导员于2023年12月3日前将申请表交主校区办公楼110室贺文静处。经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将申请表交转入学院教务办。
3.无论拟转入还是拟转出我院的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表,学院将所有转专业的学生申请表收集完毕后,一次性集中签署意见,不进行个别审批。
4.拟转入我院的学生提交申请表后,加入QQ群(582687866)并随时关注该群有关转专业的通知。
四、转专业的考核办法
(一)拟转入我院专业学生不再进行相关科目考试。对拟转金融学专业(CFA&FRM方向班)的学生,根据高考英语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综合考核成绩;对拟转其他专业(或大类)的学生,根据高考总成绩、高考英语成绩、高考数学成绩及面试成绩等项目计算综合考核成绩。
(二)综合考核成绩的计算
1.拟转金融学专业(CFA&FRM方向班)学生的综合考核成绩的计算:综合考核成绩=高考英语成绩*50% +面试成绩*50%
2.拟转其他专业(或大类)学生的综合考核成绩计算:综合考核成绩=(高考总成绩/所在省一本线)*100*50%+高考英语成绩*15%+高考数学成绩*15%+面试成绩*20%
(三)对拟转入我院的学生,分拟转金融学专业(CFA&FRM方向)和拟转财政学类、金融学专业、金融科技专业、投资学专业和保险学专业,按综合考核成绩分别从高到底排序,择优录取。在同等条件下,对拟转金融学专业(CFA&FRM方向) 的学生优先录取。
(四)拟转出我院的学生申请,经我院转专业领导小组及监察小组讨论决定。
五、转专业的工作流程
(一)2023年11月24日,在财政金融学院官网上发布《财政金融学院2023级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二) 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4日期间工作日接受拟转入(各二级学院教务办为单位)或转出我院学生(辅导员为单位)申请。
(三)2023年12月11日至17日在我院官网公布拟转入、转出我院学生的申请审核结果。
(四)2023年12月22日前,对拟转入我院学生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待定,请拟转入我院的学生随时关注我院官网或上述QQ群信息,学院不会逐个通知。
(五)2024年1月5日前,将拟转入我院学生的考核情况及确定名单(附件4)报送教务处。
(六)2024年1月6日后,教务处汇总经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转专业学生名单报送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审定。经学校同意转专业的学生,由教务处通知学生所在学院和接收学院,根据转专业学生报到的通知办理转专业手续。
六、转专业控制数
序号 | 专业(或大类) 名称 | 年级 | 现有在籍 学生人数 | 班级数 | 转入控制人数 | 转出控制人数 | 备注 |
1 | 金融学专业 | 2023 | 161 | 4 | 19 | 8 | (1)该专业总招生数为180人,按转出比例15%,最多转出27人,已转出19人。 (2)按一个行政班为45人,转入控制数19人。 (3)与金融学CFA&FRM方向班为同一专业,由该专业转入方向班人数不受限制。 |
2 | 财政学类 | 2023 | 174 | 4 | 6 | 21 | (1)该专业总招生数为180人,按转出比例15%,最多转出27人,已转出6人。 (2)按一个行政班为45人,转入控制数6人。 (3)与金融学CFA&FRM方向班同为经济学类,由该专业转入方向班人数不受限制。 |
3 | 金融科技专业 | 2023 | 172 | 4 | 8 | 19 | (1)该专业总招生数为180人,按转出比例15%,最多转出27人,已转出8人。 (2)按一个行政班为45人,转入控制数8人。 (3)与金融学CFA&FRM方向班同为金融学类,由该专业转入方向班人数不受限制。 |
4 | 保险学专业 | 2023 | 41 | 1 | 4 | 3 | (1)该专业总招生数为45人,按转出比例15%,最多转出7人,已转出4人。 (2)按一个行政班为45人,转入控制数4人。 (3)与金融学CFA&FRM方向班同为金融学类,由该专业转入方向班人数不受限制。 |
5 | 投资学专业 | 2023 | 80 | 2 | 10 | 4 | (1)该专业总招生数为90人,按转出比例15%,最多转出14人,已转出10人。 (2)按一个行政班为45人,转入控制数10人。 (3)与金融学CFA&FRM方向班同为金融学类,由该专业转入方向班人数不受限制。 |
6 | 金融学专业(CFA&FRM方向) | 2023 | 33 | 1 | 57 | 0 | (1) 只能转一次专业. (2) 按一个行政班为45人。 |
7 | 财政学(厚生班) | 2023 | 29 | 1 | 0 | 0 | 不转入转出 |
注:表中的转入转出控制数为该专业所能接受的最大转入转出人数,并非实际转入转出人数,实际转入转出人数需根据拟转入转出学生综合考核情况,按照促进专业发展等原则,经我院转专业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并经学校最后审核批准。
附件:1.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2.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公示表
3.湖南财政经济学院集中转专业控制数统计表
4.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公示表
财政金融学院
2023年11月24日